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集合通用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清醒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4个突出问题。
一是内容理解不全面。有的同志简单地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的自身建设甚至机关党建等同起来,片面地认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未能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是加强党的领导,这就容易导致在工作中顾此失彼甚至舍本求末,造成党的领导弱化。
二是责任意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成员片面地认为自己是“业务干部”,主要责任、主要精力、主要工作就是抓业务建设,至于管党治党责任主要靠纪检机关去扛,党的建设工作主要靠机关党委去做,如果出现管党治党不力问题那是纪检工作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没干好。
三是政绩观不正确。一些领导干部一见到招商引资上项目搞建设工程就兴致勃勃,一谈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就兴致不高,错误地认为前一个工程是“硬”的“实”的、产出性价比高、可以搞短平快带来立马见效的“显绩”,没干好就是失职;后一个工程则是“软”的“虚”的、产出性价比低、短期内难有立竿见影的“潜绩”,没干好关系不大,往往费力不讨好甚至得罪人。
四是方式方法不够用。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消极被动,上面推一推自己转一转、不推不转,只会用开会发文搞活动这“三板斧”,老招不管用、新招不会用,缺少实招硬招管用的招,造成党组织工作流于形式、收效甚微。
《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遵循的政治要求和政治原则,必须落实的政治任务和政治工作,彰显了管党治党的政治导向。
一是阐明了政治要求。《规定》第3条要求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是确立了政治原则。党内法规的条文是由原则与规则两部分构成的,其中,原则侧重阐明原理、理念、价值取向等,规则侧重配置职权职责、义务权利,明确具体遵循。在功能上,原则之于规则居于统率地位。《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4项原则:一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二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三要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怎么准确理解这4项原则,关乎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了深刻阐述。总书记强调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不难看出,《规定》是将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要求逐一对应转化为以上4项原则,其中第一项原则对应“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第二项原则对应“基础在全面”,第三项原则对应“关键在严”,第四项原则对应“要害在治”。
三是凸显了首要政治任务。“两个维护”是党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众多任务中,摆在第一位的就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因此,在《规定》第6条设定的地方党委12项主体责任、第7条设定的党组11项主体责任中,第1项责任就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四是强化了党的政治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规定》第6、7条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定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2项政治任务。其中,第6条规定,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第7条规定,党组(党委)“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集合通用二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到位,现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科室分工、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划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主要负责同志与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层层签订,全员签订,全员承诺。三是班子成员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按季度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全年共召开4次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局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了廉政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得到增强。一是坚持廉政教育学习。在坚持党员集中学习和局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条例准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并做好学习笔记,使廉洁自律意识得到提高。二是深入开展廉政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镜鉴》、《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宣讲身边反面典型,在党员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加强案件查办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重视处理来信来访工作。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明确信访分管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有访必查”制度,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调查与核实。二是组织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工作,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协调督办。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需要配合办案的,主动配合,帮助排除阻力和干扰。
(四)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形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干部形象,健全完善了局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炒股票、上网聊天、看电影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干部作风得到明显改变,树立了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形式还不够活泼,内容还不够丰富,激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还有欠缺。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研究还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思想认识不深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学习政策与指导实际有时未能有效结合起来,对于工作规律和经验总结不足,导致工作做得多,经验出得少。
(三)对工作的督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督查还没有做到常态化,对少数同志非原则性的小错误小问题没能做到严肃对待,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夯实基础,持之以恒正风反腐。
(二)加强理论学习。要继续加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和领会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多思多想、学深悟透,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积极寻找案源,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查处;加大查办违纪案件力度,做到惩防结合,达到发现一个问题线索,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片干部的警示作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