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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主体责任(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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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主体责任(精选5篇)由整理。

第1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和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11月)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委组织部以迎接党的***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及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扣组织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推动组织部门作风转变,奋力展现了新时代组织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党风行风政风建设作为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部机关每次召开重大会议,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安排部署。部主要领导同志,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重要工作部署、重要问题过问、重要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等方面做到“四个靠上”,带头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支部生活,特

— 1 — 别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的锻炼,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部务会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求,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工作职责到哪里,廉政建设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督促指导各县区委组织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从实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始终维护好组织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1.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坚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和运用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召开期间,部务会成员分六个专题,坚持每天下午学习***报告精神,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全市组织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的通知》,推动新思想迅速入心入脑,成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观点和行动自觉。举办***精神专题学习班,11月5日至11月24日,188名市管正局级干部与省党的***精神集中轮训同步进行,拟于11月26日分5期对全市1412名市管干部进行集中轮训,督促指导各县区委组织部切实履行好双重职责,尽快制定培训计划、抓紧组织实施,推动新思想迅速成为各级各部门谋划工作、

— 2 — 研究问题、推进落实的思想观念和行动自觉。

2.毫不动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牢固树立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观点,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5月份,召开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清单,纳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层层推进、层层落实。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完善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发展党员工作跟踪督查、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报告检查、主题党日等5项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经常性进行“党性体检”、思想见面,自觉在“四个中心”建设中做满意服务、公正执法、勇于进取、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先锋模

— 3 — 范,实现党建与发展的同频共振、共创共赢。

4.持之以恒加强党性锻炼。今年8月份,组织部机关全体同志到临沂党性教育基地、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基地进行党性教育,用党的光辉历史鼓舞斗志,用党的优良传统砥砺品性,教育引导部机关全体同志牢记使命担当、坚守道德高线、不睬纪律红线。组织部机关全体同志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廉洁自律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和法纪观念。

5.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经常性教育。坚持分类培训,多层面、多渠道地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把廉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知识教育培训,使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系统地掌握以党规党纪和廉政建设法律法规为基础的廉政知识,增强法纪观念、强化自律意识,促进廉洁从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1.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始终,严防特殊时期违规违纪。市委组织部把抓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统筹优化配置干部资源,精心组织安排,严明换届纪律,推动领导班子换届取得圆满成功。严肃开展换届纪律专题教育,逢会必播警示专题片,发放换届纪律要求明白纸,三令五申“九严禁”“三个坚决禁止”

— 4 — “四个一律”等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衡阳破坏选举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等案件教训,知红线、明底线、守规矩。在换届期间,查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870人次,审核干部档案500余份,向纪检机关征求廉政意见887人次,共有41名干部被取消提名资格。组建2个督查组,到各县区开展2轮换届风气巡回督查,派驻10个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四必看”“四必谈”“四必训”要求,全市共组织学习观看“一片二书”9201人次,开展专题谈心谈话3787 人次,进行专题培训3596人次。

2.深化完善以“四看一听”为主体架构的选任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全面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研究制定《关于坚持“实在实干实绩”导向 从严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把“实在实干实绩”导向贯穿其中,“不跑不要、凭实绩立身、接受组织挑选”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风气。二是坚决抵制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明确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要求,即对“拉票”的干部一律“秒杀”,中止后续程序;对“跑官要官”的干部,一律“不给”并严肃教育;对托人“说情打招呼”的干部,一律“优先不使用”并记录在案;对与组织讨价还价、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一律就地免职和降职使用,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共集中调整市管干部6个批次,共597人,其

— 5 — 中提拔重用308人,占51.6%;平职交流121人,占20.3%,年轻干部44人,占提拔重用副职总数的20.2%。结合市直单位大部制改革和投融资平台整合工作,对17个部门的121名干部进行调整,均未出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行为。

3.大力弘扬敢于担当的进取精神。坚持把严管干部与爱护干部结合起来。在严格管理上,今年以来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593人,清理“裸官”2人,受理信访举报事项147件,完成23名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超职数配备干部全部整改消化完毕,干部监督管理从严从实的导向更加鲜明,抓早抓小的预防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在关心激励上,印发《济南市干部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济南市基层一线干部正向激励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济南市干部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制度文件,拿出“干货实招”关心爱护干部,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和内生动力。

4.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研究制定“过硬支部”建设意见,推动支部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职责,把每一个支部都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在农村,精准选派916名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整顿提升239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处理村霸22人,全面提升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化、长效化水平;在城

— 6 — 市,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组织设置、队伍建设、服务群众等8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标准,强化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实现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到基层。

四、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模范部门、过硬队伍。

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市委组织部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带头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弘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努力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

1.加强政治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政治过硬、品行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争做出彩组工人”作为组织部门政治文化建设的鲜明主题,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政治过硬。健全完善学习制度,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跟进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组织部门、组工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在选人用人上突出政治标准,在基层党

— 7 — 建上强化政治功能,在人才工作上注重政治引领,使组织工作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3.认真履职尽责,始终做到业务过硬。健全完善组工业务大讲堂等工作制度,对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和组织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反复学、深入学,潜心揣摩、细细体会,熟练掌握、科学运用,努力做组织工作的“活字典”“政策通”。举办“全市组工干部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集中7天时间,在厦门大学对全市47名组工干部进行封闭式培训。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跟踪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措施,使组织工作循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知行统一观,不断深化、不断提升。

4.坚持严以律己,始终做到业务过硬。健全完善《服务公约》制度,落实首办(问)负责、事项一次告知、答复清晰明确、限时办结等办事“四必须”要求,把服务落细、落具体。健全完善开门评部长效机制,每年定期征求各方意见,尤其是服务对象的意见,解决问题、改进作风,塑造优质服务形象。研究制定《关于建立组工干部准入退出制度的意见》,严格组工干部选用标准和程序,实行优选优进,防止动机不纯、素质不高、作风不良的人进入组工干部队伍。坚决敞开出口,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业务素质不够高、工作态度不端正、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存在影响组

— 8 — 工干部形象等问题的,责令调离组织部门,始终保持组工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5.始终保持良好精神风貌。带头响应市委“撸起袖子干,争做出彩人”的号召,自觉把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变成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竞相出彩的过程。坚持责任重于泰山,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政绩观,涵养敬业奉献的品格,弘扬“安专迷”精神,以最讲认真的态度和行动,奋发有为、精益求精,推动组织工作真正出彩。健全完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机制,明确时限、压实责任、推动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组织工作任务。

五、以做好民主评议为契机,全面提升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对2024年度全市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根源,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门工作机构,成立由马志勇同志任组长,部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处长和各县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任成员的“组织系统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改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处室县区合力抓的科学高效工作机制。坚持一周一调度、半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同时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汇报、问情况、查不足、解难题,着力确保本年度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晋位提升。

— 9 — 2.着力补足低分短板。针对上年度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中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群众和企业代表等三个分项评议得分不高的问题,从抓好主责主业这一根本点入手,在抓好抓实主责主业的同时,建立完善“开门评部”制度、部务公开制度、定期宣传制度、“试评议、早改进”制度等四大制度,着力补足短板、提升为次。

3.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各处室每年排查1次岗位风险点,列出负面清单、狠抓整改落实;每年组织一次干部家属座谈会,引导每个家庭清廉自守、清正自持。带头打造过硬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完善有关组织设置,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制定支部年度学习方案,结合主题党日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集中学习安排1-2名党员作主题发言。支部书记每年为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支部每名党员结合过“政治生日”,每年在所在支部至少讲1次党课。组织党员带头到社区党组织报到,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社区服务。建设温馨和谐之“家”,突出政治关爱、业务关爱、生活关爱、事业关爱;推行“三零”工作目标、进门“四个优”、办事“四必须”等标准措施,着力营造良好部风,增强组织干部工作自豪感、身份认同感、感情归属感,努力营造温馨和谐的“干部之家、党员之家、人才之家”。

— 10 —

第2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中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组(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举措,以厘清责任为前提,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抓手,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党委)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党委)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和支部责任人的“一岗双责”责任。

二、基本职责

(一)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四)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五)主要负责同志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六)加强对下属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制约,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重要任务

(一)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改革发展、党的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4-2024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有计划、有重点地听取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相关处室单位,确保领导有力、组织周密、责任到位。

2.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谈话、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履职、密切配合;督促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格局。

3.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种党的各项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委、省政府同心同德。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切实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严明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营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浓厚氛围。

4.支持纪委履职。全力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促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5.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考察干部,让“干净”的干部有大的舞台;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解决选任干部简单以票取人等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党组(党 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6.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干部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和环境问题,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以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7.纠正不正之风。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开展经常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加强党内监督。在做决策、用干部和推进工作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以及终身问责追究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报告、谈话诫勉、询问质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用运好“四大法宝”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行党务公开,把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合力;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0.推进改革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努力实现纪律检查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重视和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

(二)党组(党委)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党组(党委)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坚守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1.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对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举报亲自阅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领导责任情况和下级党组织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员,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带头反对“四风”,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工作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3.加强对分管范围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特别是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员,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四)支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支部负责人对本处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3.加强对下属“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做好上传下达,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门,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四、制度保障

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学习议事、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履职报告、联系群众、督导检查、考核评价、风险防控等机制,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一)组织领导机制。积极发挥领导、执行、推动的作用,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对大案要案查办的指导、协调和推动。

(二)学习议事机制。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内容不少于2次,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做专题辅导或讲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

(三)责任分解机制。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下级党组织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靠实到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四)压力传导机制。坚持逐级约谈制度,每年至少集体约谈1次,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个别约谈,随时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坚持谈话提醒制度,党组(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负责人、负责人与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提出履行主体责任和勤政廉政要求。

(五)联系群众机制。坚持下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带着问题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真实情况,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联系信访群众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联系社会各界制度,班子成员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六)督导检查机制。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实行半年一督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实督导,聚焦重点对象从细督导,及时通报,指出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七)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评工作,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媒体调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八)风险防控机制。围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监督防控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防控措施,创新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预警提醒,保障主体责任落实。

五、组织领导

(一)工作职责。厅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议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事项,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检查考核等职责,对需要追究责任的提出意见,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成立组织。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厅机关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书记任办公室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成员组成。

第3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是要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报告制,将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落地落实,为推动zd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要以上率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步调统一。

二是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教育、管理”职责,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全面落实。要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通过日常监督提醒、个别谈心谈话、集体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是要全面整改突出问题。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将工作重心落脚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上来。要对本次督导反馈的意见列出台账,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

四是要全面落实各项要求。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

第4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等情况的报告

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2024年11月20日)

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要求,现将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问题整改、媒体公开承诺事项进展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年来,支队党总支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反腐倡廉作为各项工作的总要求,明确提出“树文明形象、做执法先锋”的奋斗目标;支部一班人不断打基础、固根基,抓队伍、强素质,各项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支队已连续1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多年确保全市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比例控制在市政府规定的5%以内,实现了部、省层面的“零约谈、零问责”。2024年5月,支队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先进集体,分别受到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的通报表彰。

(一)加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支队党总支

坚持把思想教育作为反腐败斗争的第一道防线,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大队、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治思想教育领导小组,年初研究制定了年度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条规、廉洁从政、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学习教育,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为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落实责任,筑牢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反腐倡廉的关键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近年来,支队党总支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来抓,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放松。2024年,支队结合执法监察工作特点,按照“反腐倡廉始终在路上”、“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工作思路,一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列入党总支议事日程,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增强了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支队主要领导与各大队、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每名工作人员全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主要领导定期与班子成员、各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开展廉政谈话,逐级建立了“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和“一级抓一级”责任体系,形成责任到人、各司其职、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强制度约束。为筑牢制度防线,支队集中研究制定了19项工作机制,包

括:案件会审制度、下查一级制度、报告备案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案件督办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廉政执法制度、文明服务制度以及请销假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积极作为,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防线。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要抓手。在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方面,一是注重加大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考核机制,做到监督考核“四个结合”,即: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个人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二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定期公开支队管理权限、法律依据、办案程序、处罚标准和典型案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监督意见,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三是创新建立个案监督。在支队承办的每个案卷中放置“文明执法监督卡”,主动让执法对象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打分、签字,案卷中缺少“文明执法监督卡”的一律不予结案。该措施推行2年多来,既保护了我们的干部,又深受群众的欢迎,成为支队诚信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有效手段。

二、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一年来,支队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形势任务的新变化,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迎难而上、主动

作为,坚持以党风建设为统领,以作风建设为主线,以干部队伍为主体,抓党风促政风正行风带民风,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素质过硬、为民务实清廉、敢担当有作为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抓教育,固根基,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一是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按照“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修身明理”的思路,紧跟党的创新理论步伐,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精神,深入学习******《论述摘编》及一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二是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市局党组的方案部署,结合支队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注重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创新发展上见实效。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广泛搞好宣传动员,严密组织学习教育,认真组织个人自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践行“两学一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持续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支队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大讲堂”、“道德讲堂”等载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建党日、

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等时机,及时搞好经常性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收看《焦裕禄》、《力量》、《苏共亡党亡国二十年》等专题片。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及时搞好警示教育,针对其他地区和部门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例,以案说法,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

(二)抓业务,强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专业、过硬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紧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紧贴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工作实际,12月中旬,集中利用四天时间,分两批对市、县、所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全时段、分层次、参与式”在岗业务培训,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印发学习资料,每周各大队(处)利用半天时间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每月支队组织一次业务研讨活动。推行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和以会代训、案件分析研讨会等培训模式。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拓展业务实践。支队探索走开了干部挂职锻炼的新路子,每年选派5-8名干部到县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挂职锻炼,定期组织召开挂职干部经验交流会、挂职心得座谈会。同时,采取以老带新、强弱搭配、下派锻炼、岗位轮换及大队管辖区域调整等措施,促进全体干部业务水平全面发展和业务能力整体提升。并积极协调国家督查济南局、省厅执法监察局、省执法监察总队,每年选派1-3

名干部以帮助工作的形式进行代职锻炼。三是规范业务管理。研究出台了《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动态监管网络;会同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十余个部门研究制定了《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打击非法开采破坏山体联合执法机制》等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责任等多个层面筑牢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体系,多项措施办法被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全国、全省宣传推广。推行实施《国土资源重要案件集体审理意见》,对重大、复杂、敏感、群众关注度高、媒体曝光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实施集体会审制度。四是提升业务水平。为大力推进科技执法、信息执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科技执法水平、增强科技执法成效,实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初始”的目标要求,支队请示市局投入专项资金600余万元,组建视频监控指挥中心,为市、区、所三级执法队伍特别是每个国土资源所配备平板电脑和手持设备,并在重点区域安装了8个24小时视频监控探头,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

(三)抓作风,树形象,努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一是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在今年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支队始终本着狠抓查处整改工作落实,对于涉案土地,该拆除的坚决依法拆除,该整改的妥善整改到位;对于涉案人员,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

机关从严、从快给予相应处分,该采取刑事处罚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落实刑事处罚,始终保持了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二是着力提高工作效率。为提高巡查、发现效率,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巡查工作规范和报告制度,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国土资源巡查工作办法》,对支队、分局、国土所和村级信息员落实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制度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明确了各级职责和工作时限。为增强监管成效,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对各街道办事处及各乡镇违法建设、违法用地问题开展联合巡查与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巡查力度,提升了监管成效。 三是勇于破解执法难题。为破解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执行到位难题,依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不动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的意见》,支队先后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分别向市局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在争取到市局、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后,最终顺利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出台了会议纪要,规定了我市土地违法案件强制执行“裁执分离”工作初步模式。为解决土地监管中存在的国土部门单打独斗、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我们加强向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汇报,积极沟通协调,最终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济南市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在此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综合施治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了市、县区、乡镇、村委会四级区域监管机制,实现了土地执法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由一家管向多家

联合管的转变,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支队坚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和“以信访案件检查促进工作、以举报线索拓展延伸工作”的思路,认真对待群众反应的每一个问题,做到不推诿扯皮、不搪塞隐瞒、不回避问题,积极回应民众诉求,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支队共调查处理市局网站交办件、市局信箱交办件、市政府政务网站交办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12336国土资源服务热线交办件、市信访局转办件和省厅、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交办件及人大代表提案等各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访案件和举报电话及信息共102件(条),均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做到认真调查、妥善处置、按时答复,处结率均达100%。四是探索推进外部监督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执法人员违法行为做到及时调查处理,并视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曝光,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聘请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86名,定期召开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服务对象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定期走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发放《致各级领导的一封信》、《民主评议行风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赢得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开展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2024年度全市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电话调查工作数据报告》显示,受访单位和群众对支队提出意见建议共274条,其中满意事项236条,占86.13%;不满意事项3条,占1.09%;具体建议意见35条,占12.77%。市民提出的建议意见主要有三点:一是建议加大对违法建造房屋、非法开采矿产、破坏耕地、违法占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管力度,确保秉公执法等,此类建议15件,占42.86%;二是建议缩短业务办理时限,提升业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服务规范等,此类建议共12件,占34.29%;三是建议加大有关土地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加国土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等,此类建议共8件,占22.86%。 2024年,支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一)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积极主动抓好整改。问题整改是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的关键阶段。整改工作的好坏决定着行评工作的成效,整改不到位,就会造成评议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为此,支队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召开班子成员会,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结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动员,要求支队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认真整改,从工作上取得实效。

(二)立足职能,整改建制,确保整改取得效果。围绕党风政风行风工作中的问题,支队从行业职能出发,着力抓好整 9

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效果。一是专题研究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的重点内容,确定了支队班子成员主抓、大队(处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整改计划。二是一边抓整改,一边抓巩固。把整改主要内容目标化、制度化,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研究长效措施分步整改,长抓不懈。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对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个一个地解决,逐条研究解决办法,力求通过整改,解决好支队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推动支队整体工作,通过整改见实效。明确整改责任。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

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支队将梳理后的意见、建议,分解到责任领导和大队(处室),落实到人。各责任领导和相关单位对每一条意见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涉及到多个部门科室的,通过会商提出整改措施,经班子研究后付诸实施,要求做到布置快、落实快、见效快。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对干部职工阶段性和全年岗位目标完成情况,采用经济、行政的手段进行激励;建立评先表彰机制,从制度上量化标准;建立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职工的交心谈心制度,在全局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以健全的制度规范党风政风行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落实各项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边整边改,边纠边建,

不断修订、完善执法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党风政风行风问题反弹。

(三)抓好结合,扎实整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和认真扎实的整改,支队各项工作发生了明显变化,整改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支队始终坚持把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问题整改工作和“三服务”、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查找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全体干部职工服务为民的思想基础,增强了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二是突出业务建设,树立国土资源执法部门良好形象。紧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紧贴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培训、在职培训、课题调研、以会代训、典型案例剖析研讨等模式,进一步提高了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采取以老带新、强弱搭配、下派锻炼、岗位轮换及大队管辖区域调整等措施,促进了全体干部业务水平全面发展和业务能力整体提升。通过加大科技执法、信息执法力度,工作效率、科技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坚持执法为民、勇于破解难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为提高巡查、发现效率,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巡查工作规范和报告制度,研究制

定了《济南市国土资源巡查工作办法》,对支队、分局、国土所和村级信息员落实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制度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明确了各级职责和工作时限。为提高办案质量,按照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程序等一系列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常用的法律文书,规范制作了案件查处资料,加快了依法办案进程。为破解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执行到位难题,依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不动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的意见》,出台了我市土地违法案件强制执行“裁执分离”和没收处置工作意见。为解决土地监管中存在的国土部门单打独斗、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综合施治实施细则》。坚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和“以信访案件检查促进工作、以举报线索拓展延伸工作”的思路,认真对待群众反应的每一个问题,做到不推诿扯皮、不搪塞隐瞒、不回避问题,积极回应民众诉求,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媒体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

2024年,支队媒体公开承诺事项共9个方面,各方面承诺事项进展顺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媒体公开承诺事项进展表》。

第5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附件

中共**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及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党组主体责任,**工商局分党组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调整和充实**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切实担负起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2.局分党组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上级工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整体部署中,纳入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的具体工作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3.发挥局分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强化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督促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工商工作的注册登记、商标品牌、监管执法、消费维权、打击走私、无照经营查处、打传规直等每一个重点环节,并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

4.局分党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商系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5.局分党组要认真开展局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活动并接受评议,做好**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并由局分党组成员和其他分管领导带队,对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6.局分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7.局分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局分党组的要求,在每年年底,及时总结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省局,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9.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专家授课、观看廉政教育片、警示展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校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0.担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提醒谈话等手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1.局分党组要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形成崇廉尚法的良好风气。

12.每年组织一次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学习,促进党员干部对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熟练运用和遵守,并根据工商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做好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办文制度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13.局分党组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可能偏向,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持续营造工商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4.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15.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谈心交心常态化,建立并执行党组民主生活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台账管理制度。

16.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四)强化党内监督

17.局分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对发生在市场监管中的群众身边“四风”问题进行常态化督查,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紧盯工商工作中的重要节点、重点部门、重点事、重点人,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市场监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18.局分党组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健全完善**工商局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公款管理、差旅费报支等方面的配套规定,提高厉行节约工作实效。

19.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各新城分局、机关各处室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开展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20.局分党组要坚持和发扬“下基层”的要求,借助“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基层,加强与企业、群众和消费者以及扶贫点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工商系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1.加强法制工商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打造“阳光工商”。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将权力运行全过程置于监管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五)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22.局分党组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该《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把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上来。

23.局分党组要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研究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重点解决能下的问题。

24.局分党组要具体掌握**工商局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干部任用基础工作。局办公室要对干部提任前进行任前档案审核,对有反映有举报但不影响任用的干部,谈话时予以提醒;对违反廉洁纪律不适合任用的干部坚决予以“一票否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5.局分党组要对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进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并在学习廉政法规的基础上,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廉政鉴定材料,提交**工商局分党组备案。

26.局分党组要严格落实选拔任用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组的沟通联络制度,交流情况,沟通意见,强化对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组织并督促**工商局处级干部如实填报《党员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履责

27.切实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首要任务,及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执纪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抓好上级纪委督办事项的调查处理和反馈。

28.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为纪检机关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9.支持实行“一案双查”,对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分局和处室,要严肃责任追究。

(七)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30.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1.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省局备案。

32.省局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班子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分党组书记、局长)

分党组书记是**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组织学习贯彻中省市及总局、省局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结合工商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组织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为机关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以上、主持1次局分党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3.对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及时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4.对局分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要亲自督促,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及干部群众的反映,对被反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及个人廉洁自律、“四风”方面有问题的党组成员,亲自进行谈话提醒。

5.对涉及多处室、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尤其是其中可能出现职能交叉、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的关键节点,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

6.发现局分党组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向省局报告。对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分局和处室,亲自过问约谈其负责人。

7.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并亲自督促办理。及时研究解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挠、威胁等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

8.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抓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年底向省局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情况。

9.不利用职便,违规办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不公车私用或维修汽车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11.在各类经费使用、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利用职便,违规操作谋取私利。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局分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主动分担党组主体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共性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2.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四风”。

3.加强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督促廉政从政,改进工作作风。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履职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

4.支持驻**工商局纪检部门查处分管部门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 5.根据工商局分党组统一安排,带头检查考核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年底向工商局分党组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8.承担上级部门、局分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具体责任

**工商局分党组其他成员按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责任,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中省市及总局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按照分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的动员部署,落实分管包抓责任。

2.每年听取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对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对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5.加强对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区局分党组主要负责人。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

7.主动接受省局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8.对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处两个处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区局分党组、驻局纪检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0.对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省委、省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中省及总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按照分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动员部署,落实分管包抓责任。 2.每年听取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5.加强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分党组、纪检工作主要负责人。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

7.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8.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分党组、纪检部门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0.对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省委、省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中省及总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按照分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动员部署,落实分管包抓责任。

2.每年听取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监管处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5.加强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监管处两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分局党组、省局党组、驻省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 7.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8.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区局分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0.对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省委、省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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