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1篇: 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XX县交通运输局作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机构,对我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监督。根据X办发(20xx)X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文件精神,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期间的所有交通工程建设招标项目,要求业主首先进行自查自纠并上报相关材料,在此基础上由我局招投标工作人员组织重点核查工作。
交通行业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共有5个交通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根据文件精神,抽查项目比例不低于整治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总数的40%,我们抽查了3个招标项目,对照整治内容逐条进行核查,3个项目均没有发现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及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开标过程进行了严格监管,从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在招标全过程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没有出现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进行虚假招标、条件不成熟进行招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设定非法程序排斥潜在投标人等情况;没有发现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转包、分包等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出现招标代理机构擅自提高资质等级、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或操纵评标专家为特定的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等情况;没有发现评标专家不公正履职,与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串通,给特定投标人打高分,评标后透露评标内容等情况;没有出现中标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况;没有发现监督部门、交易服务机构干预招标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或代收投标保证金及非法设定管理程序或者将审查备案、监管要求作为前置条件干涉招标投标、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情况。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没有监管失察、未畅通投诉渠道,不依法受理投诉等行为。
为了防患于未然,我局制定了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一是对招投标文件等资料严格把关;二是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三是继续征集有关线索。
第2篇: 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监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省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文件的通知》(*质监发〔20XX〕**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按照要求对此次专项行动做了充分的部署和详细的分工,由纪检组长带头负责开展检查行动。20XX年7——8月,我局对辖区内的水泥制品、家具和钢材等建材等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 一、对县内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我县目前水泥及相关制品生产企业3家,在此次检查中,3家水泥生产企业所生产的水泥产品均符合有关标准,无违规生产现象,检查中未发现其他相关产品。
>二、对我县销售市场进行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按照根据《**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监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云南省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文件的通知》要求,以家具、人造板、建筑扣件、建筑钢材、建筑卫生陶瓷、水泥及其相关制品为重点产品全面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共检查了5家家具销售门市及18家建材销售门市,对家具及相关产品出厂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检查,被检查单位均提供了相关出厂检测报告和厂家所在地质监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经过执法人员的仔细检查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检查生产、销售企业23家。检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县辖区内建材市场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监管协作机制,推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质量纠纷和用户投诉明显减少,行业自律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居室环境。
第3篇: 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于去年8月16日正式启动,完成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二个阶段工作后,从1月起开始整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在治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使治理医药回扣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到2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在8月16日参加卫生局组织召开的“全省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后,医院班子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明确了工作岗位职责。同时成立了鲁溪中心卫生医院开展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小组。
组长:李贤才
副组长:沈剑斌、柯美滚、瞿世强
成员:各科室主任。
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8月21日及时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深入动员,明确要求,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深入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会议精神及时提出我院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二)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深入扎实,取得较好效果。
宣传教育工作是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我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自查自纠工作的良好氛围。医院在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时,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XX]59号)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规文件。认真学习《医生开方吃回扣属受贿罪》等文章。转发省卫生厅治理工作简报12期。在各诊室及办公室张贴“医药代表,谢绝入内”告示牌。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向各临床科室发放“拒收回扣倡议书”,倡议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组织学习医德高尚的候凡凡先进个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院医务人员在治理工作学习动员教育中基本做到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三)明确政策,加强指导,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治理工作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把握政策,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并重视加强培训学习,明确政策界限。围绕重点查摆,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各科长以上干部进行分组讨论,表态度,谈认识,并就处方药品回扣的产生根源及防范方法进行分析及提出治理意见,明确了各岗位、各类人员自查自纠的重点。
(四)突出治理重点,认真自查自纠
1、对照《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组织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查自纠,将卫生局专用帐户公布,并发放到每个医务人员。
2、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共谈话8人次。对有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3、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为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控制药品比例,如限定对单张处方进行限额,划定科室药品比例指标,对每季使用金额排名在前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等。
4、坚持临床药学开展与用药监控相结合,最大限度规范医院药品阳光使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每周对门诊处方和在院病历进行用药分析,从药品用法,用量,配伍,药物联用,选用指症等多方面监控医生用药情况,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5、针对药品采购、高值耗材、医用器械购销及处方开药、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医院新药购进审批程序。药品和医用材料采购实行多层审批。
6、组织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厂家、医药公司等单位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防止在交易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
(五)按照查办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1、加强社会监督,在门诊及住院部大堂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在门诊楼大厅设立了信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抵制医药企业人员在我院的违法违规活动,防止违法统方。
3、坚持“阳光合同”管理,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的“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形成权力制约,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
5、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制订《医院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及《医院阳光用药制度》,完善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针对个别科室药品比例超标现象,对医生进行经济处罚。经过整治,药品比例同比去年下降。
6、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修订《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记录考核制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经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阶段工作,我院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体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红包”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意识得以培养,我院医德医风建设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