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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2024年【三篇】

工作总结是最常见和多用途的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2024年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2024年

  根据《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工作方案》(银营商指挥办〔2024〕8号)要求,对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13号)和《银川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银营商指挥办〔2024〕7号)精神,现就2024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传达学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精神。我局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会认真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召集各科室、各中心、驻市民大厅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2.制定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切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工作,从立足农业发展实际,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出发,坚持依法监管,坚持公正高效,坚持公开透明,我局制定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汇编》,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3.明确抽查事项,更新双随机“一单两库”。我局全面梳理部门权责清单,编制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上报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23项,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根据市场主体不同和执法人员的业务专长分类更新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主体名录库》392家和《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名录库》33人,均已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 

  4.确定“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抽查实效。根据科学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双随机”抽样执法检查活动。按照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合理明确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2024年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1次,开展跨部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1次。共完成检查事项13项,检查经营主体31家。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随机抽查,即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确保执法效能。

  5.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分步实施;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原则,2024年上半年共印发行政文132份,经起草科室和办公室初审,政策法规科审查后,没有需要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文件;对《银川市2024年农业农村扶持政策》1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行确保我局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6.依托系统平台加强监管力度。2024年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了行政检查事项的录入及行政执法信息的上传。在互联网+监管平台累计录入行政检查118次;依托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梳理完成“四级四同”事项梳理。大数据等技术的充分应用,加强了风险的跟踪预警,推动了农业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任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人员划转至综合执法监督局,无专门承担行政检查与监管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数量少,与繁重的执法检查任务不匹配。

 >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培训,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培训为重点,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互相交流学习,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能力,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方案,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面系统解读各项改革政策,让更多企业知晓和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和红利。

  (三)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咨询机制。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问需于民、问策于民,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全方位提升农业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

第2篇: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2024年

 > 一、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省、地区要求,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均通过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审批。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联合审批,并将投资项目审批职责进一步集中到专职的审批科室,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由于办事企业对网上办事流程不熟悉,相关业务人员手把手指导办事企业申请业务账号、指导其按流程开展项目并联申报。

  二是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各部门不断完善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涉及事项的基本信息、扩展资料、申报资料、办理环节、审批流程等,完成了证照系统维护和电子印章申请。通过xx政务服务网开相关业务的办理,部分业务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不见面办事。

  三是加强服务推进项目快审快批。对于社会投资项目推进即时办理,企业申报的相应事项,相关部门均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和办事流程(包括网办流程),企业完善要件报送后,即时完成办理;对需上级审批的事项,各部门能够积极协调地区部门大力支持,快速审核,快速报批。

>  二、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一是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压缩企业登记时间。持续推进企业“多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双告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环节、整合登记材料,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压缩市场主体登记时间,由国家总局要求的15天,缩短到5天。同时X市积极探索无需前置审批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注册模式。

  二是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分阶段优化服务,实现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工程建设项目已实现多部门并联审批。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结时限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结时限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施工许可阶段办结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含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阶段办结时限控制在35个工作日内。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制订了相关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在民爆物品、易制爆、烟花爆竹销售运输许可证审批业务方面,实现了企业和群众“不跑腿”办理服务。

  三是优化办电流程,方便企业用电。推行“互联网+办电服务”,提供客户电话、掌上电力APP手机端报装等方式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开展220V、380V客户报装表前零投资模式受理客户用电申请,方便企业用电。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

  四是支持民营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能源、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交通PPP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乡村交通基础条件。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科教文体项目,不断增加社会事业领域的社会资本投资,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五是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证明材料的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证明材料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省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三项目录清单进行公开,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开展专项检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除保留协会会费外,取消全部非服务性收费。

  六是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减税方面。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二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出台的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小微全业标准高值衔接。政策覆盖所有扩围后的小型微利企业。三是健全监督检査,及时跟踪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效果,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同时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减税数据,按日报送减税降費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底账清晰”。落实增值税改革政策,突出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和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政策落地,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助力农业春耕生产。特别是对自2024年1月1日起涉及取消、免征和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重点审查。年审中对涉及民生的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交通、环保、教育、医疗等收费及涉及企业负担的收费项目进行了重点审验,坚决杜绝国家和省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取、应调整的收费标准仍未调整、越权批费收取、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变更收费标准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对我县各收费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文号再次进行明确,并录入国家市场价格监管系统。

  七是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4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及严禁“三高”项目落地xx等规定,不合规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备案(核准)手续。对清单之是否另设隐性门槛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和准入环节等隐性门槛。

  八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实体市场执法、加强电子商务执法,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知识产权申请;严厉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渠道,并主动联系农商银行为一家商标权利人办理商标质押贷款,并成功获得银行授信贷款,体现我市无形资产的有形价值。

  九是积极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要求将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地区信用信息处理平台,截至10月中旬,X市全年录入相关信息1024条。目前X市正在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议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审管分离体制,变“分散审批”为“集中审批”,将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划转行政审批局,实现“一个公章管到底”,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实现申请人只要到一个窗口提交材料,审批局后台合并审查,符合条件的加盖一枚“政务审批专用章”即可。

 >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有效推进放管结合,最大程度优化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打造审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服务环境。畅通外来投资服务渠道,将招商引资作为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政策信息研究,做好产业分析、项目谋划,对照周围县市找出X的特点,发挥比较优势,组建强有力的招商团队,有针对性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所有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积极跟办,主动服务,做好引商、安商、亲商、帮商、活商、富商工作。

第3篇: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2024年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4-2024年)的通知》及《行政审批局关于报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的函》文件精神,我县按照《州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州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总梳理,现将此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业务办理和办事指南,推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标准化规范,优化县级高频事项申请、审查、决定、支付、送达等流程,全面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深入全县1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指导业务工作,收集各乡镇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清理了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2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推进中介服务“最多跑一次”,为下一步建立“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建成“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严格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安排专人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全面实现100%网上可申请。并对本县、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进行精准统计,共统计事项3741项,其中“一次办”3058项,比例达81.7%“网上办”3741项,比例达100%。

  (三)全面推进“只进一扇门”。按照“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办理”的原则,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系列部署要求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上半年,我县已完成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两个综合窗口的设立,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了六个工程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下半年将进驻窗口部门按照商事类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社会民生类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划分,新增两个综合办事窗口,目前正在加快分类综合窗口改造工作,逐步完善分类事项清理,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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