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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区市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盯目标、守住底线、发挥优势、补足短板,在精准脱贫、稳定可持续和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全力打好脱贫富民决胜战,取得了明显成效。
> 一、2024年主要工作
(一)以市委四届二次全会为遵循,牢牢扛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
1. 精心统筹谋划。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对照自治区作出的实施“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和打造“两个先行区、两个示范区”战略部署,提出了建设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市、打好脱贫富民决胜战的发展思路。全市上下按照在精准脱贫、稳定可持续和落实责任上“三个下功夫”要求,认真落实“1+21+X”脱贫攻坚规划,稳扎稳打、扎实推进,不超越实际、急于求成,不搞层层加码、急躁冒进,确保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到2024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2. 凝聚攻坚合力。一是进一步强化市级领导小组力量和职能。市委、政府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优化,并将原来领导小组下设的综合组和5个专项组(富民产业培育组、基础设施建设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金融资金支持组、“两个带头人”工程组)调整为办公室和9个专项组(富民产业培育组、基础设施建设组、金融资金支持组、“两个带头人”工程组、劳动力素质提升和社会保障组、社会扶贫组、资金监督组、宣传舆论和经验挖掘组、督导检查组),均由市委、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加大社会扶贫力度。完善国家部委、闽宁协作、部门单位、企业商会、慈善组织、军警部队“1+6”社会扶贫体系和帮扶机制,推进更深更宽领域交流合作。全市投入各类社会帮扶资金5.4亿元(全年预计投入5.6亿元),其中国家部委投入资金0.18亿元、闽宁协作投入资金0.46亿元、部门单位投入资金2.9亿元(包括协调项目)、企业商会投入资金58万元、燕宝基金等慈善组织投入资金1.88亿元、军警部队等投入资金2万元。
3. 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长效督查机制,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长效督查机制促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的通知》(固党办〔2024〕92号),县(区)自查为主,市级督查为辅助,加大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成立由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组长的6个督查组(西吉县2个、其他4县(区)各1个),每两个月至少一次深入五县(区)开展经常性暗访督查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成立一个问责调查组,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对问题整改不力甚至久拖不决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进行调查核查,提出处理意见。
(二)坚持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1. 建档立卡精准度进一步提高。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五个一批” “六个精准”的要求,全力实施精准扶贫。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复查复核,紧密结合国家2024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反馈的11个问题整改,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扶贫政策到户、扶贫产业到户、干部帮扶到户 “五个回头看”活动,把脱贫对象、安全住房、脱贫产业、帮扶责任人、致贫原因等问题梳理清楚,定好对策、靶向治疗。二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了《xx市贫困人口“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固扶发〔2024〕4号),严格“进” “退”的标准、程序,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全市推广隆德县“4个10”的做法,做到应扶应扶、应退尽退、有进有出。共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29户12086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2945户10326人。
2. 因村因户帮扶工作进一步落实。实行最严格的脱贫责任制,压实党政“一把手”领导责任、县乡主体责任、牵头部门主导责任和帮扶干部包扶责任,选准配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对市级驻村帮扶工作和第一书记进行了调整,把实力强的部门单位向贫困程度深、任务重的贫困村安排。目前,全市有668个驻村工作队、639个第一书记驻村帮扶624个贫困村,实现了贫困村中央、区、市、县四级派驻帮扶全覆盖。
3. 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一是实行教育补齐政策。制定市、县(区)按比例分担的地方财政补贴政策,把建档立卡户享受的生均2400元的幼儿教育“一免一补”政策覆盖到农村人口,市内就读的农村中职学生享受的生均1700元的“两免一补”政策扩大到所有农村中职学生,农村高职和三本学生生均每年的补贴统一补齐到4000元,实现教育各个学段农村学生补贴政策全覆盖、全保障。二是出台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全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把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政策普惠到农村人口,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建档立卡户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与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同等医疗救助政策。因病致贫家庭患病人员重特大疾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由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6万元。建立全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属重特大疾病病种及发生的符合范围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扶贫保、民政医疗救助资金、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报销后,参保职工自付5万元以上、城乡居民自付2万元以上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报销,年度累计最高封顶限额50万元。政府每年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1600万元,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年度最高赔付金额为2024万元。
(三)紧盯关键环节,不断强化稳定可持续脱贫长效机制。
1. 加大产业扶贫。坚持“有土”扶贫与“离土”扶贫相结合,大力培育脱贫致富产业。一是“有土”扶贫因地制宜,创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实施“5·30”及其倍增计划,在贫困村新建标准化养殖圈舍9288座、青贮池3505个,发展肉牛、肉羊养殖示范户652户,培育肉牛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13个,补贴基础母牛49469头,补贴基础母羊62736只,投放珍珠鸡113.67万只,朝那鸡10.7万只,巩固提升肉牛养殖示范村26个。全市完成马铃薯播种面积178万亩,建设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19.2万亩,推广主食化品种生产面积2万亩。建设规模在5000亩以上的种薯繁育基地10个。在贫困村种植优质马铃薯42.3万亩,其中建设马铃薯种薯繁育及一级种薯推广基地13.8万亩,创建淀粉加工型、优质菜用薯等马铃薯示范基地19个。全市完成蔬菜种植面积56万亩,新增设施蔬菜面积2.77万亩,建成10个标准化蔬菜示范园区、10个永久性蔬菜基地。在贫困村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示范引领模式,发展冷凉蔬菜示范基地14个。在贫困村种植设施冷凉蔬菜1.6万亩,万寿菊、中药材等特色种植20.1万亩。二是“离土”扶贫因人制宜,鼓励支持进城务工、自主创业,加大劳务输出力度,确保“离土”有尊严、有保障、能致富。整合资源,集合政策,强化技能培训,依托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打造xx保姆、xx月嫂、xx厨师、xx装修、xx运输等品牌。今年,全市开展农村劳动技能培训5.4万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3.4万人;转移就业29.5万人,工资总收入37.28亿元。
2. 加大金融扶贫。逐步建立完善“产业+扶贫+财政+金融”四位一体精准金融扶贫模式,一是以自治区创建“全国金融示范区”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104号)要求,切实提高扶贫小额贷款额度、延长扶贫贷款期限、提高扶贫贷款审批效率、放宽扶贫贷款获贷条件等,解决好贷款额度低、贷款期限短等问题。截止9月底,全市建立各类担保基金15.63亿元,参与扶贫贷款的16家金融机构为3.97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17.67亿元,户均4.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率达到77.53%。二是全面推进扶贫保,扩大覆盖面。全市16.56万户39.86万人参加扶贫保,贫困人口达到全覆盖。其中:小额贷款人身意外保险6.18万户,投保额18.4亿元,赔付39户13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劳动力意外伤害险10.38万户,投保额103.1亿元,赔付450户521万元;大病医疗救助保险39.86万人,投保额398.26亿元,赔付600人449.1万元。农业保险养殖业参保农户2.62万户,参保基础母牛、母羊12.22万头,投保额5.98亿元,赔付损失1153头468.87万元;种植业参保农户9.16万户,参保小麦、大棚等农作物205.5万亩9.26亿元,赔付21.92万亩2391.84万元。三是深入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广金融扶贫“农户众筹模式”和“蔡川模式”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24〕69号),积极推广金融扶贫“农户众筹”“蔡川模式”,探索以“信用+产业+金融”三位一体的金融扶贫新路子、新模式,及时梳理、总结金融扶贫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提升金融扶贫助推脱贫攻坚效益。原州区“蔡川模式”在全区推广。
3. 推进“两个带头人”工程。抓党建、强产业、促脱贫。一是坚持把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第一书记、村级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纳入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切实选好、管好、用好。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调整“年龄大、学历低、能力低、老百姓认可度低”的村支书309名;先后两(批)次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374名,调整作用发挥不好的第一书记231人;培养村级后备干部1795名;选拔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25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支书。二是围绕产业发展,开展“家乡要脱贫,我能做些啥”助推活动,实施“乡里菁英”回归计划。先后培育致富带头人3506名,其中“有土”带头人2270名(种植855名、养殖1355名、林下经济60名),占64.7%;“离土”带头人1236名(劳务751名、加工及营销449名、乡村旅游36名),占35.3%。共领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自治区级48家,建立合作社859个、家庭农场98家,共带动5.28万户14.9万名群众走上脱贫致富路。
4. 加快易地扶贫搬迁。2024年,自治区下达县内移民建房(或回购)任务6561套。至10月底,共开工建设5969套,开工率94%。下达搬迁安置任务7921户31961人,其中县内搬迁安置6280户25041人(原州区2465户10208人、西吉县2200户9037人、泾源县415户1388人、彭阳县1200户4408人);县外搬迁安置1641户6920人(西吉县1264户5436人、彭阳县377户1484人)。截止10月底,已搬迁移民2738户12606万人,其中县内1720户8168人,县外1018户4438人。
5.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对标贫困村“五通八有”、贫困人口 “两不愁、三保障”,加大资金整合投入,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截至10月底200个拟销号贫困村,整合投入各类涉农资金34.2亿元(预计全年完成34.5亿元),村均达到1710万元,修建通村公路747.5公里、硬化村组道路627.1公里、新修生产路等739.5公里,安全饮水工程入户16265户,小塘坝、井窖、蓄水池等中小型水利设施151处,机修农田4.5万亩,改造农电560公里,危房改造3988户。道路绿化962公里,河道整治26公里,小流域治理35处,太阳能入户11872户,路灯1820盏。启动了“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建设村级文化活动服务场所201个、卫生室45个、党员活动室和幸福院等72个,农业科技、网络服务和电商服务点等154个。
6. 强化资金监管。严守扶贫资金“红线”,创新管理模式。一是全面推广“三级备案、三级审核,一个平台监管”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引导贫困户主动参与涉农惠农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推进涉农资金分配、流向、使用效果和违纪行为惩处的全面公开,清除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优亲厚友、侵占挪用等问题。二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市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整治脱贫工作作风不实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固党办〔2024〕106号),采取县区互查互审,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检查,集中治理贯彻中央和区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重点对危房危窑改造、农村低保、扶贫项目等到户资金及相关涉农资金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三是开展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专项巡察。市委办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专项巡察的实施方案》(固党办〔2024〕81号),对市扶贫移民办、民政局、住建局、农牧局4个部门(单位)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对扶贫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同步预防监督。市人民检查院、发改委、扶贫移民办、财政局、住建局、农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扶贫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同步预防监督人意见》(固检会〔2024〕1号),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执行进度和效果进行全过程同步监督,确保了重大建设项目的规范、合法、廉洁、高效运行。
7. 激发内生动力。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大正向激励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通知》(固扶发〔2024〕5号),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正向激励,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一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通过印发政策指南、进村入户宣讲、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口袋书等形式,大力宣传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和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大力开展“振奋精神,实干兴宁”大讨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广泛组织党员干部围绕“脱民富民怎么干”建言献策,牢固树立了打赢脱贫持久战思想。三是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针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树立良好家风、共创文明家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专项治理,引导群众把精力集中到脱贫致富上来。四是大张旗鼓地表彰脱贫攻坚先进,在10月17日第四个全国“扶贫日”召开表彰大会,对100名“脱贫光荣户”、20个名农村“两个带头人”先进个人和10个“脱贫攻坚先进村”进行表彰,并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贴息贷款奖励和1万元村集体经济奖励,在全市营造勤劳致富、孝老爱幼、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
(四)树立问题导向,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
1. 认真安排部署。市委、政府先后多次召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安排会议,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xx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回头看”责任分工》(固党办〔2024〕45号)、政府办印发了《xx市落实全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固政办函〔2024〕62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审计署、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固扶发〔2024〕3号)、《关于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固扶发〔2024〕8号)等文件,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对中央和自治区及新闻媒体反映的脱贫攻坚5类66个问题。
2. 扎实督促整改落实。对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要达到的效果、明确时限和责任人,督促帮助县(区)进行集中整改,逐个销号,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其中63个问题10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成,各地易地搬迁和原州区、西吉县危窑危房改造工作在11月底完成今年任务,长期整改的2个问题11月底取得明显成效。原州区开展了“脱贫攻坚月”、西吉县开展了脱贫攻坚“百日会战”、隆德县和彭阳县开展了脱贫攻坚“百日攻坚”、泾源县开展了脱贫攻坚“清零行动”等,切实做好整改问题落实,推进全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
一年来,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越往后脱贫成本越高、难度越大。目前全市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8万人,贫困发生率16.4%,远远高于全区11.1%的水平。特别是深度贫困村致贫原因复杂,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缺口大,居住危房危窑和安全饮水保障不足成为贫困村脱贫的两大困难问题。“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比例大,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率高。二是脱贫攻坚是社会系统工程,还存在配合不够紧密、攻坚合力不够等问题。目前,市级各专项组的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门之间协调不够、配合不到位、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等问题。有些县、乡镇和部门领导干部和贫困村干部对精准扶贫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部门与乡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配合还不力;作为脱贫攻坚最基层的主体乡村两级,有些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还不够。三是脱贫攻坚已进入关键阶段,精准到村到户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乡村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档案不够规范严谨,尤其是有些贫困户精准识别和精准脱贫工作程序不规范,脱贫退出把关不严。项目因户施策不够精准,特别是产业培育不够精准、到村到户的项目措施不够精准,对贫困户发展什么产业、如何脱贫缺乏针对性,没有做到“量体裁衣”。贫困户如何依靠产业扶贫增收致富办法不多、路子不宽。现有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社实力弱,带动贫困户增收有限。部分干部对政策掌握还不够精准透彻,在制定脱贫攻坚具体措施和细节上仍然缺乏精准把控;有些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够精准、不够到位,贫困户对政策知晓率低。四是打赢脱贫富民决胜战,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有些在落实脱贫措施过程中执行力差,有些基层干部主观能动性、创造性未完全发挥,有的工作中存在不严不实、缺少“绣花”工夫。驻村帮扶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大而化之、敷衍了事。有的帮扶措施不精准,怎么帮扶还心中无数,仅限于送温暖式的帮扶,没有把主要精力用于谋划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和脱贫致富上,驻村作用发挥不够。
>二、2024年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2024年是全市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四届二次全会部署,特别是打好“六场硬仗”的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落实“1+21+X”脱贫攻坚规划,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相结合,坚持精准扶贫和区域发展相结合,聚焦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销号、贫困人口退出,在精准、稳定可持续和责任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完成泾源、隆德、彭阳3个贫困县脱贫摘帽,85个贫困村脱贫销号,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奋力在打造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上立新功,建设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市。
(二)重点工作。
1.聚焦精准脱贫摘帽,在贫困村整体提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危房危窑改造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加大整村推进精准扶贫扶持力度。二是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造提升原州区东部饮水工程,完成西吉县农村安全饮水入户工程。彻底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三是加大存量危房危窑改造,彻底消除土坯房,做到住房建筑面积适当、基本功能齐全、达到8度抗震设防标准,改善贫困人口住房条件。
2.聚焦稳定可持续脱贫,在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培训就业、激发内生动力上取得新成效。一是坚持“有土”扶贫与“离土”扶贫结合, “有土”扶贫因地制宜,创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实施“5·30”及其倍增计划,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等贫困人口能够受益的产业。 “离土”扶贫因人制宜,加大有针对性精准脱贫能力培训,鼓励支持进城务工、自主创业,加大劳务输出力度,确保“离土”有尊严、有保障、能致富。二是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和模式,引导金融资源向扶贫产业集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级、有贷款意愿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到户、“扶贫保”到户、金融服务到村、金融机构结对帮扶贫困县五个全覆盖。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林权抵押、住房财产权抵押等贷款试点。加大“扶贫保”等保险产品开发。继续扩大和用好扶贫产业担保基金,撬动信贷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三是持续推进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采取“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培训对象选单、政府买单”的方式,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分期分批全覆盖实施到户、到人、到业的“订单式”精准培训,并开展劳务精准对接,从依赖别人向就近就地提高就业吸纳力转变;从简单地劳务打工向转移就业转变。四是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实行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政策,层层选拔、大张旗鼓地开展“两个带头人”、优秀第一书记、脱贫先进村、脱贫光荣户评选表彰活动,树立“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大力开展扶贫励志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和民风建设,建立竞争性扶贫机制,做到扶贫有先后、扶勤不扶懒,激发贫困农户的脱贫愿望和致富的内生动力。
3.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在基础设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解决移民遗留问题上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特别是加大村级道路、农村动力电改造、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全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推进人居环境改善。二是加大对深度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攻坚力度,在惠民项目、涉农资金、财政转移支付、金融保险等方面倾斜支持,建立持续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确保稳定脱贫。三是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抓住做实配强移民脱贫致富产业“这一重点”,加快工程建设、搬迁入住“两个进度”,严守政策标准、工程质量、资金安全“三条红线”,确保搬得出、稳得住、管理好、逐步能致富。妥善解决“十二五”生态移民遗留问题,加快户籍核转工作,解决好农村居民自主迁徙人口的户籍管理问题。及时将生态移民迁出区适宜造林的土地调整为林业用地,用于加快发展生态林和经济林。
4.聚焦均衡充分发展,在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凝聚攻坚合力上取得新探索。一是实施教育惠民工程,认真落实在园学前三年适龄幼儿“一免一补”资助政策、中职的农村学生“两免一补”资助政策,补齐农村学前、中职教育的短板,实现教育各个学段农村学生补贴政策全覆盖全保障。二是实施健康惠民工程,落实农村贫困患者医疗保障政策,加大疾病与残疾预防控制工作力度,大病救治覆盖所有贫困村。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从源头上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三是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标准,完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害救助、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四是调动扶贫资源,凝聚攻坚攻坚合力。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项组职能,全力推进扶贫开发进程。进一步深化国家部委、闽宁协作、部门单位、企业商会、慈善组织、军警部队“1+6”社会扶贫体系和帮扶机制,推进更深更宽领域合作交流,开展帮扶活动。实施“三大三强”行动,深化“两个带头人”工程,推进农村“两个带头人”向“有土”带头、“离土”带头并重转变,强化党员干部示范效应。
5. 聚集精准扶贫,在精准识别、责任落实、增加集体经济、扶贫资金监管上取得新提升。一是认真做好2024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标准、程序,对已脱贫的进行标注退出,对整改中发现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返贫的贫困户及时纳入建档户,确保精准脱贫。建立xx市“精准扶贫云”信息平台,及时、全面、动态掌握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制定科学扶贫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健全压实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市级领导包抓县区、联系乡镇、指导贫困村,靠实县区主体责任,细化部门帮扶措施,确保驻村帮扶人员“下得去、蹲得住、会干事、真扶贫、脱真贫”,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三是制定出台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意见,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中介服务、土地流转盘活闲置土地、土地增减挂钩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加大村级财政转移支付等多渠道增加集体收入,实现每个村有村集体经济收入,逐步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现象,带动贫困户发展。四是严格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对扶贫资金、低保资金等涉农资金的审计,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问责,确保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