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监事会工作总结一篇
2024年区供销联社监事会在省、市供销社的具体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市、区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作风,全面推进基层党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并形成工作特色,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 一、2024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恢复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组织。
恢复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制度,选举产生监事会主任1名、成员5名,下设办公室。按照基层供销社、公司实际情况,设立基层监事岗位,落实基层监事专职专人。在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围绕供销社综合改革,发挥监事会作用,积极开展工作。
(二)建章立制,加强自身建设。
督促成立了供销系统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供销社资产管理办法》《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社有资产出租招租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落实资产清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积极监管盘活供销社资产,加强供销社自身建设。
(三)实施监管,开展专项审计。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为期2个月的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9个。组织相关公司、基层社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明确举措、限时整改,切实加强审计结果运用,督促理事会,各公司、基层社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制度。
(四)强化培训,加强监事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基层社、公司监事及监事会成员共计22人开展监事会工作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监事工作职责,提升基层监事工作效率,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 二、2024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加强资产监管。围绕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任务,在摸清社有资产家底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及时完善监督职责,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在保障社有资产完整的基础上,推动资产保值增值。
(二)继续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充分运用好内部审计工作工具,做好各基层社、公司日常监管,积极有序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三)继续强化基层监事培训。加强调研和培训,推动监事会队伍自身建设,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
供销社监事会工作总结二篇
> 一、过去工作的回顾
1997年10月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社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目标,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供销合作事业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23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从生存危机中逐步摆脱出来,不断走向振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升,经营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逐步完善,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电子商务、农村合作金融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为农服务作用日益凸显。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2024年在参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创造了全国供销社系统“日照模式”经验,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连续11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站在加快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做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赋予了供销合作社更加明确的定位和任务。全市供销合作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开创我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实力显著提高,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日益显现。
“五代会”以来,在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市供销社监事会秉承“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方针,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按照中发〔2024〕11号文件、鲁发〔2024〕16号文件要求,奋发进取,锐意创新,思想认识有新提高,履职尽责有新作为,队伍建设有新面貌,在供销社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的部署要求,大力加强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实现了全市区县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全覆盖。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形成了“党组领导、监事会牵头、市县社运作”的监事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格局和长效工作机制。各区县供销社参照市供销合作社的监事会配备情况,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分别建立健全了监事会组织机构,全市4个区县供销合作社全部建立了监事会组织机构。期间,市供销合作社又召开专题会议,调整补选11名同志为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监事,监事会成员达到18名,进一步充实了监事会力量。二是加强工作引导。引导区县社监事会按照社章要求,进一步找准定位,选准工作着力点,认真履行配合、监督和服务职责,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职能,建立起适应供销社改革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了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的体制机制创新。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注重加强对供销社各个领域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帮助供销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基层组织,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机构,规范发展,为其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监督服务。
(二)调查研究不断深入。一是广泛开展综合调研。“五代会”以来,围绕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基层组织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社有出资企业监督、监事会工作机制等专题调研40余次,撰写调研报告近60篇,提出许多有效建言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二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其中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这项重点工作,市供销社监事会深入工作一线进行调查研究,为党组和理事会决策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动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2024年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牵头开展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调研,形成专题报告,经决策形成了基层组织建设的“改造旧社、建设新社、培育强社”工作思路和“恢复阵地、联合织网、完善功能”三项任务,并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构建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的意见》,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成为我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据此,不仅市县级政府将基层供销社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而且从2024年起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都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积极配合理事会,经过充分论证,选择17处重点基层社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并科学指导各级供销社围绕新农村建设大局,发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链和供销社需要的产业链,通过制定实施方案,逐一确定目标任务,层层落实推进措施,将基层组织建设融入到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之中,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合作方式多样化的基层社建设格局。2024年,省供销社以我市部分基层供销社为现场,连续举办五期基层组织建设培训班进行经验推广。三是认真完成省社调研任务。市供销合作社认真对照省社工作安排,专门成立课题组,制定调研计划,确定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积极完成省社每年的调研任务。其中,关于全国总社安排的社情民意联系点专题调研任务受到全国总社和省社表彰。
(三)社情民意监督渠道畅通。一是健全组织。市供销社成立了由监事会主任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按照《社情民意监督员实施办法》要求,聘请了50位关心、熟悉“三农”工作,有较强责任心和议事能力的同志担任社情民意监督员。在具体工作中,对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注重提高一线监督员的比重。监督员队伍结构合理,代表性强。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召开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相互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信息,社情民意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二是明确职责。建立社情民意工作情况调度制度、逐级反映情况制度、社情民意工作巡访制度、监督员培训制度、报送制度和奖励制度。同时,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拟定下发“监督重点”工作提纲,提出监督反映问题的重点、难点,并向各社情民意监督员传达,通过监督社情,反映民意,不断加强民主管理,推动开放办社。三是抓好重点。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情民意监督员共走访调查260余人次,收集归类建议和意见100多条,并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找到了影响和制约供销社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好的做法,对供销社工作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地促进作用。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先后2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经验。
(四)财务监督措施有力。一是创新监督监管机制。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不断加强与纪检、审计、财务等工作的相互配合,从党纪国法、政策法规及社章条例等不同角度进行联合监督把关,共同承担监督监管责任。二是引导理清产权关系。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注重加强对供销社社有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设施所有权的保护管理以及确权工作,分步骤、分区域依次理清了供销社主办、联办的社区服务中心的产权归属,明晰了供销社参股、控股企业的产权关系,并采取有效措施保住或赎回已被抵押或查封的资产,在发展中实现了资产的恢复、增值和积累。三是总结推广“企财社管”经验。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和规范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引导各区县供销社创新社有资产管理机制和办法,并结合当前基层社资产管理实际,总结推广莒县供销社“企财社管”的经验做法,全面提高了系统运营管理水平,产生了良好效果。四是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日照海天宾馆开发上,以优化调整供销社产业结构和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原则,成立了海天宾馆资产开发工作小组,制定了企业资产开发建设方案。在市供销合作社原址拆迁中,为市供销合作社最大限度地保留了房产,保证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五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与理事会共同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积极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围绕提高区县供销社监事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注重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工作,搞好系统业务指导。分别开办监事会主任培训班、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社情民意联络员培训班等,对监事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先后制定了《社情民意联系点制度》、《社情民意监督员职责和任务》以及《市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编印了《供销合作社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手册》等,通过制度的不断建立完善,推动了监事会工作常态化、程序制度化、职能高效化。三是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区县社监事会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探索创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成绩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回顾“五代会”以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监事会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监事会履行职能的前提。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服务供销合作事业大局。实践证明,只有党组重视支持监事会工作,监事会才能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时期,监事会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党组的领导,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服务大局。
第二,围绕中心工作,是监事会发挥作用的关键。多年来,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围绕加快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这一中心,始终坚持与理事会一道,共同研究推动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在工作中,注意选准角度,坚持监督工作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确保与理事会工作不脱离、不游离,做到既积极参与决策,又负责任地提出建议,从而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第三,勇于探索实践,是监事会履职尽责的重要途径。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事业,监事会工作本身也带有一定的探索性,需要不断探索创新。多年来,市、区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动作为,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职权清晰、监督规范的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摸索出了适合当地特点的工作方法。
第四,强化对社有资产的监督,是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的重点。监事会对社有资产的监督,是供销合作社制度的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加快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发挥监事会作用,要突出社有资产监督这一重点,切实维护成员社和出资人的利益,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加强调查研究,是监事会建言献策的基础。对监事会来说,调查研究不仅是工作方法,更是发挥监督履职作用的基础。监事会要发挥建言献策作用和监督检查职责,必须坚持先调研后建议的程序,坚持和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认真负责地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各位代表,“五代会”以来,供销合作事业历经曲折、蓬勃发展,监事会工作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社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体监事共同努力、积极进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向全体监事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监事会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与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围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调研不够深透,针对性和前瞻性不够强;对一些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还不到位,监督路径少、监督手段不够多;各区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不充分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 二、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
今后五年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为立足点,以服务供销社综合改革为切入点,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新路子,进一步增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参与和推进全市供销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全市供销合作社事业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围绕“六代会”工作部署,未来五年监事会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监事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的领导下,切实发挥监事会服务“三农”工作大局、服务供销社综合改革、服务供销社重点工作任务的应有作用。
(二)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全力参与综合改革。一是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不断强化对中发〔2024〕11号和鲁发〔2024〕1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把落实文件精神与全市供销社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理事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并适时向党组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二是围绕培育社有龙头企业,指导督促各级社有企业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手段,打造一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推进社有企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围绕重点项目和重大投资,加强工程预决算、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督,深化监督服务内容,重点做好决策程序、招投标程序、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监督。四是围绕财政专项资金的争取和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防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社有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和权属认定工作,摸清家底、明晰产权、规范运营、防控风险。深入探索建立以管资本为中心的管理模式,突出投资收益和权益管理,突出“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结合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完善预算目标管理,完善决策机制。完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促进社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业绩考核,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充分发挥审计在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督促健全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维护社有资产安全,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为供销合作社守好“家业”。
(四)推进组织体系建设,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业监事会机构,构建上下贯通的监督体系。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二是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按照社章的规定,完善监事会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有效运转的督导、报告、评估和考核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市供销社系统联动的社情民意信息网络作用,拓展民主监督渠道。三是建立完善监事会制度。市供销合作社和区县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监事会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履职。四是发挥好部门监事的作用。要进一步发挥部门监事的优势,为各位监事行使监督职责搭建平台,共同为供销合作事业出谋划策,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加强调查研究,为改革发展建言献策。重点围绕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联合合作、社有企业监督、“三会”制度建设、监事会工作机制等课题开展调研,不断提升调查研究服务中心工作的成效和水平。注重加强调研成果的运用,把调研成果能否用于科学决策作为评价调研工作的标准,切忌调查多、研究少,情况多、分析少。进一步扩大调研工作面,市供销合作社和区县供销合作社两级监事会要组织起来开展联合调研,发挥整体效能,切实总结基层经验,吸取基层智慧,真正听实话、察实情、获真知、见实效。
(六)注重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一是强化能力建设。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熟悉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业务,强化政策法制观念,不断提升专业思维和专业能力。要顺应互联网发展大势,推进理念、手段、机制等全方位创新。要加强能力养成,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履职本领,成为熟悉监事会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强化教育培训。要加强以管理和监督为重点的培训,培训内容既要有宏观经济形势,又要有微观企业管理;既要有新思维,又要有实践能力培养;既要有素质教育,又要有技能训练,提高监事会干部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切实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经济、善监督的监事会干部队伍。三是强化作风建设。监事会干部队伍牢记初心使命,大力弘扬供销合作社一心为农、勤俭办社、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立足岗位,兢兢业业,把每一件小事做细做实做好,以每一名同志的辛勤付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时隔23年,再次召开全市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大会对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社的精心指导下,在服务“三农”发展上体现新担当,在深化综合改革上展现新作为,奋力推动监事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供销社监事会工作总结三篇
今年以来,德州市供销社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供销社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文件和2月18日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电视会议精神,高举为农服务大旗,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加快发展,努力推进农村现代经营新体系和新时期供销社组织体系建设,在新型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品流通网络、农产品购销服务网络、专业合作社建设等方面快速推进,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供销社地位形象不断改善提升,为农服务实力大大增强,全系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之势,赢得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誉。1-10月,全系统完成销售收入104.7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利润16883万元,同比增长28%;上缴税费10818万元,同比增长14%。20xx年全系统预计实现商品销售收入128亿元,同比增长9.4%;实现利润2.9亿元,同比增长4.6%;上缴税费1.9亿元,同比增长8.7%。
20xx年主要工作及做法
1、加强营销网络建设,构建日用品经营服务新体系。
截止目前,各县市区供销社已建成15个大型商场、87个乡镇连锁超市、3800个村级日用品“农家店”。禹城市社以贸易大厦为龙头,先后建成5处乡级直营店,乡级直营店覆盖率50%。发展村级加盟店、城区便利店137处,商品配送率25%以上,加盟店覆盖率35%以上。庆云县社以供销商厦为龙头,建立了3个乡镇直营店和150个加盟店,商品配送率40%以上。齐河县社以惠农日用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发展乡镇直营店五处,经营面积均在1200—1600平方米,其中3家已开业,其他两处今年下半年开业。临邑、德城、宁津、夏津、乐陵等县市区社也分别成立了日用品龙头公司,开办直营店、发展连锁店等,将货真价实、物美价廉的商品送到了千家万户,深受农民欢迎。
2、加强连锁网络建设,构建农资经营服务新体系。
各县市区供销社依托社属农资公司,建立农资配送中心,在基层社采取直营、加盟两种方式向下延伸网络,推行农资连锁经营,让农民用上了货真价廉的农资商品。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有农资经营网点2800多个,年可供应各类化肥80多万吨,占全市总需求量的60%以上,成为全市农资商品供应的主力军。
平原县社继续推行化肥直供,并在实践中依托基层社逐步完善了化肥直供的长效机制。1—10月份共发展农资协会会员1700户,农资经营网点xx0处,销售各类化肥6万吨,其中直供化肥1.1万吨。夏津、齐河等县积极参与推行农资“联采直供”。齐河县社成立“鲁供”海藻肥推广小组,举办300位农民参加的大田作物培训班,发放明白纸近1000份。在全县14个乡镇推广大田施肥,面积达5万亩,在5个乡镇选择5位种田大户确定了20亩土地进行海藻肥示范。县社农资集团公司测土施肥服务队,分赴14个乡镇,为农民测土3500亩,联采直供的“鲁供”海藻肥全部销售农户手中。夏津县社建立了12个农资直营店,统一标识、统一挂牌、统一供肥。
在做好农资销售的同时,各县市区供销社发挥网点优势,把农资连锁配送网络与启动农技服务相结合,筛选覆盖面积广、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科学施肥的重点示范区域,依托县级农资配送中心,在每个乡镇农资直营店、村级便民店设置测土配方施肥等农化服务项目,免费为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并将所需农资直接配送到田间地头,以实际效果示范带动农民进行测土配方施肥,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今年全系统对45个乡镇的6万余亩农作物进行了测土配方施肥,亩均增产15%以上,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3、加强基层社建设,构建为农服务基层组织新体系。
去年以来,市供销社先期启动了48个基层社,通过实行班子成员分片定点指导,及时调度,专家辅导,现场观摩,相互学习,取得阶段性成果,涌现出了服务较完善、发展势头良好的临邑兴隆中心社、武城祝官屯供销社、禹城廿里堡供销社、宁津大柳供销社、齐河华店供销社等重点基层社。
临邑兴隆中心社先后兴建2800平方米的购物中心1处、1000平方米的日用品超市1处和1000平方米的日用品配送站1处,改造完善100平方米的农资超市4处,发展村级连锁店122家,所建网点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统一门头标识、统一售后服务的“四统一”制度,加上良好的服务措施,成为当地农民的首选门店。成立大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良种兑换、农资供应、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多种服务,联系客商,帮助销售,带动周边村民发展大蒜种植1000余亩。武城县祝官屯供销社组建绿丰瓜菜合作社,利用已建成的两个温室育苗大棚、一个投资45万元、面积1200平方米的夏季自动化育苗大棚,共育瓜蔬种苗1000万株,销售额达50多万元。宁津大柳供销社兴建了1600平方米的惠联日用品超市中心店,经营品种1万多个,年销售额500万元,发展村级连锁店和加盟店20个,为附近20余个村庄的农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和优美的购物环境。今年又利用大柳棉油厂闲置土地开发建设了商贸步行街,项目总占地30亩,一期工程占地9000平方米,综合营业门市楼2栋,70余间,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多万元。主要经营项目包括酒店、老年公寓、综合商场及农资、书店、通讯、农具维修等为民服务经营项目。
4、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构建农产品经营服务新体系。
全市系统大力领办、创办种植、养殖、农产品购销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已组建农资、棉花、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行业协会22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9个,专业合作社52个。各县市区供销社围绕当地粮食、瓜果、蔬菜、棉花等主导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和标准化生产,努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建立起农产品生产基地20余处,基地面积4万余亩,年销售农副产品10亿元以上。庆云县供销社依托社属鲁丰食品有限公司,建起标准化种植示范园700多亩,带动无公害蔬菜和优质金丝小枣标准化生产基地13000多亩,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宁津县供销社龙潭葡萄种植合作社积极做好生产科技服务和销售服务,目前已发展社员182户,葡萄种植面积1200多亩,每亩增收500多元。
今年以来,我们把大田作物托管等系列化服务作为启动基层社的重要方面,学习借鉴济宁汶上等地的的经验做法,启动粮食等大田作物经营范服务体系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武城县天元合作社李家户分社组建由230人闲散劳动力参加的社会化服务队伍,购置了10台弥雾机(2460元/台),以每亩130元到150元的价格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还购置了2台旋耕犁、2台联合收割机,把农民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禹城廿里堡粮食合作社新发展社员50多户,总数达到200户以上,确立标准化示范田150亩、托管土地500多亩,运销粮食100多万斤,签订玉米订单合同2200余亩,向社员优惠供应春季用肥120吨,提供浇地、施肥等田间管理服务500多亩,举办2期科技培训班,培训农户150多人次。平原县社依托两个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狠抓大田玉米单品种服务,已建玉米单粒播种示范基地500亩,示范基地内的玉米与普通农户种植的玉米比较,每亩增收200斤左右。
5、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构建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新体系。
近年来,我们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以农资、日用品超市为主营项目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到去年底共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68个。社区服务中心搭建了政府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为社会各项事业下乡进村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实现了农民方便、安全消费;盘活了供销社闲置资产,安置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丰富了农民文化生活。今年以来,结合德州市合村并居工作,全市供销社积极参与农村新型社区的综合服务,合理设置经营服务项目,重新布局供销社在农村的经营服务网络。目前有7县市供销社被列入当地合村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县市区社已经或即将参与17个新型社区建设。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古运新城社区由三个村合并,已建成45栋住宅楼,入住8000余人。德城区陈庄供销社在该社区分别建设了社区综合服务厅、幼儿园、直营供合超市、土产百货超市、饭店、诊所及社区警务室等服务项目,迅速赢得了社区居民的欢迎。陵县滋镇北宋社区,齐河华店新华社区、刘桥洪州社区,临邑县大孙社区和卞庙社区,平原新城社区、坊子中心社区等也已初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