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河流长度zhǎNG系统,也就是说,中国各级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担任&ldquo河流长度&rdquo,组织领导相应河流、湖泊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年村级河长制工作总结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2024年村级河长制工作总结
> 一、制定“河长制”,不断强化领导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实行县、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责任体系。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强化领导工作班子。建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相关班子成员组成的“五水共治”工作小组,明确了责任人亲自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五项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制定了《干窑镇2024年河道长效保洁考核办法》、《干窑镇“河长制”责任考核办法》,推行了巡查整改和年度考评的“1+1”考核机制。实行了卫星定位综合整治推进。
> 二、落实“河长制”,奖惩有仪轨
一是根据《干窑镇“河长制”责任考核办法》,按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其中流经本镇的6条县级河道、10条县级和部门连挂重要河道、86条镇级河道,由镇领导任河长,另外63条河道由村班子领导担任河长,实现境内165条河道“河长制”全覆盖,每一条河道都有了实实在在的“管事人”。二是健全“一河一档”。将全镇165条河道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并制作了165块公示牌进行公示,清晰标明河道名字、长度、河长电话及河道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督促。三是实行河长奖罚制。干窑镇对群众举报发现的河道问题,受到相应处罚的不仅是河道保洁员,还有镇、村级河长。“河长制”考核评分细则规定,被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的河道,镇、村级河长都将被酌情扣1-2分,未能及时整改的,还将被扣2分。被上级部门或者被本级部门通报的,镇、村级河长还将有更加严厉的扣分。同时,河道治理或者长效保洁成效明显,接受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现场会或者上级领导直接批示肯定的,将酌情加分。据了解,依据此考核办法,干窑镇根据全年综合考评得分情况,年底得分高的河长,将被评选为“优秀河长”并实行奖励,对得分较低的河长将进行约谈。
> 三、深化“河长制”,确保常态化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主动挖掘、积极撰写全镇“五水共治”方面信息,今年以来累计报送相关材料140余篇,其中县级部门录用100余篇,市级部门录取70余篇,总得分连续三季度位居第一。建立了“干窑镇五水共治微博”,截止目前,已发相关微博153篇,被转发80余条,被点赞100余次,阅读量破万。二是控源头强巡查。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自从河长巡河工作开展以来,该镇已经开展巡查工作500余次,解决河道问题70余处,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0余条。三是加强河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9支,落实84人,分别负责干窑镇9个行政村保洁工作。同时,各行政村根据保洁人员日常工作情况、保洁成效等制定了相应的保洁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篇: 2024年村级河长制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报送20xx年度新安江流域“河长制”工作总结的通知》(黄河长组办[20xx]8号)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新安江流“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工作总结
(一)编制完成《新安江城区段22公里整合规划》
围绕中心城区新安江两岸滨水地区开发和河道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完成了《新安江城区段22公里整合规划》,分上游段、城区段、下游段三个片区,分别对滨水两岸用地布局、河道岸线、驳岸、栈道、码头、绿地、公园、重要节点、业态安排进行了整合系统规划,提出规划控制和改造提升标准,是中心城区滨水两岸有序开发建设的系统性规划。
(二)全面落实村镇规划管理
1、加强县城以及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开展县城总体规划优化工作,以《县城规划编制标准》为依据,全面优化县城总体规划。截至11月上旬,各县已委托设计单位,基本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优化方案。二是督促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市95个乡镇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49个,其它基本完成规划方案初稿。三是编制完成省级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规划,20xx年全市55个中心村规划方案已于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于9月份通过省住建厅规划专家评估,全部完成中心村建设规划方案优化工作。在这些规划编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网系统规划以及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明确了绿地和水利保护的绿线和蓝线。
2、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市规划局于4月初制定出台《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的通知》(黄城规[20xx]50号文件),坚持“先审批、后建设”原则,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不得动工兴建。农民建房和乡村建设必须严格依据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民建房规划,建筑风格必须符合徽派建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镇农民建房工作。截至目前,其中黄山区、徽州区积极响应,已全面建立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其它区县正在开展试点工作,逐步规范和完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强调:项目设计方案中要统筹安排垃圾、污水收集、处理以及排放的设施,确保污水进入管网。
(三)加快改徽建徽,加强控违拆违,绿化改造。
1、深入推进改徽建徽工作。年初出台了《黄山市20xx年度改徽建徽工作方案》,绘制“改徽建徽工作示意图”,结合全市“三线三边”整治,20xx年改徽任务为2215幢房屋,其中属于新安江流域的有1750幢左右,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占年度任务的100%。
2、强化控违拆违和环境整治工作。强化控违拆违和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出台“动态巡查、零报告、举报奖励、违建处置”四项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区县出台四项制度,摸排出128幢历史遗留违法建设。目前全市共控违830处5.4万㎡,拆除违建设610处4.7万㎡,其中新安江流域控违690处4.5万㎡,拆除违法建设520处4.3万㎡,始终保持控违拆违高压态势。同时,结合环境风貌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村镇道路硬化、街面整治、垃圾处理、环卫设施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利用一切空闲地、边角地,进一步美化、绿化和亮化,确保营造新安江流域山青水秀的良好环境。
>二、20xx年度工作计划
积极做好新安江流域保护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新安江流域重要节点的整治、改造和提升工作,指导区县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全面深化新安江流域综合规划,落实保护措施,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第三篇: 2024年村级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连城县有揭乐黄坊、北团罗王、姑田山峰电站三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2024年1-12月份,黄坊断面阶段综合水质为3类,罗王和山峰电站断面阶段综合水质均为2类;全县列入省定小流域水质考核任务的小流域考核断面有6个,2024年1-12月份,莒溪河(上甘店中桥)7月、9月、11月水质由原来4类提升为3类,其余5小流域水质均达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一是制定目标任务,加强综合协调。制定《2024年河长制工作计划》《连城县2024年深化河长制工作行动方案》《连城县全面实施湖库长制实施方案》以及三大流域水质提升方案,全面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将河长制主要目标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各个具体责任单位,促进部门全面履职,努力构建综合治理的局面。2024年以来召开河长制专题推进会议5次、河长办联席会议8次,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市河长办、市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联合举办的执法专题讲座,强化部门合力,不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巡查督办,重视问题整改。落实“每月一抽查”工作要求,每月随机抽查4个乡(镇)、8个村(居)的河长、相关河道专管员、河道警长的履职情况,发出督查记录清单20份,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69处;县乡村河长及河道专管员共计巡河28953余次,发现问题2267个,已全部解决;县乡河长办共发出工作督办单117件,完成整改113件,对超过整改时限仍未完成整改、且情节严重的,提请效能办、县检察院进一步强化督办跟踪。重视问题整改,针对省、市督查和各级河长、河长办在抽查、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河长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单限期整改,严格对单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治河。县检察院成立了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和驻曲溪乡“三江源”生态保护检察联络室,发挥生态环境检察监督职能,共向相关部门发出涉河涉水检察建议书9份,各部门都针对建议进行有效的整改;县河长办还联合清流、宁化、长汀检察院、河长办制定《县域交界区域水环境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建立生态保护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县乡河长办联合渔政、公安部门开展打击“电、毒、炸、网鱼”联合执法行动,组织专项整治行动22次,查处非法电、毒、炸、网鱼行为111起,其中立案2起;组织联合水利、国土、公安打击非法采洗砂4起;行政立案查处偷排、直排污水行为24起,停产整顿6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起;河道警长开展河道巡查375次,查处涉水案件2起,行政拘留2人;结合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摸排水生态环境领域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河道“四乱”行为。
四是以水质为指挥棒,强化考核管理。针对黄坊断面水质不达标的难点问题,制定《连城县2024年文川河水质提升工作方案》《连城县黄坊断面水质限期达标规划方案》,开展多轮专项督查;全年开展了6期乡镇新增断面水质监测和2期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对水质不达标的乡镇约谈2次,一是今年四月针对第二期水质断面不达标,巡河率偏低,河道专管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约谈8个乡(镇)河长办主任及专干16人次;二是对上半年交界断面水质不达标的8个乡(镇),约谈了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16人次,要求相关乡(镇)要追根溯源,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全面打好水质提升攻坚战。同时对乡(镇)河长制工作开展半年和年终考核,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五是抓好队伍建设,用好信息平台。县河长办牵头举办5场对乡(镇)河长、河长办工作人员及河道专管员培训会,通过明察暗访察看履职记录、所管辖河道以及根据上级检查情况抽查测评了45名河道专管员,其中对4名履职不到的河道专管员给予通报批评,乡(镇)对河道专管员每月开展一次绩效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津贴;同时结合河长制信息平台和“e龙岩”随手拍管理与使用,大大增强了巡河的实效性、加强了对河道专管员的监管,河道专管员平均巡河率达95%以上,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涉河涉水问题,共接到信息平台投诉举报件5件,已全部办结,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强化河道管护,推进污染治理
一是开展河道整治。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及规范整治工作,全县共调查入河排污口62个,其中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9个,为入河排污口的规范整治和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监管奠定坚实基础;针对乱占、乱建、乱采、乱堆“四乱”问题及河床淤积等突出问题,开展河道整治专项行动,查处“四乱”问题43起,正逐件予以解决,开展河道清淤清障196公里计97.9万立方米,打捞河漂垃圾2527立方米。
二是修复河道生态。积极筹措和向上争取资金8200万元实施了文川河综合治理工程、闽江上游连城段防洪工程、汀江防洪工程(一期)、旧县河莒溪段治理工程及朋口河、莒溪河、宣和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成全县147座农村小型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核定工作并制定“一站一策”总体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54座(2024年任务47座)水电站安装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其他水电站正按年度计划全力推进。
三是重抓治污攻坚。完成254家保留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对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行政立案处罚7起。完成24家企业臭气治理和在线监测及污水处理端监控设备安装,关闭拆除78家地瓜干小作坊,责令停业4家。全面推进1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10.6公里和12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处理厂建设。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污泥脱水技改项目、连城工业园区食品加工区污水处理(第一期3500吨)项目建设进程,加快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推进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实现乡(镇)垃圾转运站全覆盖。
(三)创新工作机制,营造浓厚护河氛围。
因地制宜推进曲溪、塘前两个特色乡镇和芷溪溪、塘前溪两个小流域综合治理样板打造,不断总结提升,形成特色鲜明、治理有效、示范性强的工作亮点:曲溪乡在原生态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卫生评比奖惩制度和实行减少毛竹林除草剂使用奖补政策等方面有特色;塘前乡、塘前溪在全域旅游、荷花湿地建设、美丽乡村创建、河道漂流等有机结合上有成效;芷溪河治理在创新河流管养模式上有突破,引进丰农公司参与河道管理,打捞河漂垃圾、制止“电毒炸”鱼、开展河道增殖养鱼、建立河道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以河养河,推进河道管护社会化服务。县河长办在此基础上下发了《关于总结推广丰图河道管养经验创新河道管养模式的通知》,鼓励各乡镇在重点河段实施河道“天眼”工程,逐步实现重要河道管护可视化、信息化,全面掌握河流动态,及时发现、处理涉河涉水事件。
营造浓厚护河氛围,完成全县河长公示牌的设置更新及建档立库工作,编发工作简报11期,在各类宣传媒体发表160篇(次)信息新闻稿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节点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发放水资源保护倡议书1526份、河长制知识手册1250份、节水科谱读本586本、河长制宣传围裙2600多条;协调团县委、妇联、教育、工商联等部门发动各界力量开展“种下一棵树,圆我美丽梦”“巾帼护河·共建生态家园”“我为校园添绿”“企业家护河”等活动;县河长办聘请27家砂场主为民间河长,向其发放爱河护河倡议书并签订河道保护志愿书;莲峰、宣和、揭乐等乡镇以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活动,常态化开展“巾帼护河”“老人护河队”活动;庙前镇开展“河长杯”乒乓球比赛及“我是小河长”公益小分队活动,莒溪镇河长办联合莒溪镇团委举办中学生河长制杯知识竞赛,有效的向群众宣传爱河护河理念;朋口镇聘请垂钓爱好者为义务河道监督员,开展打击非法电毒炸鱼活动,与县河长办、农业局联合举办集中销毁非法捕鱼工具活动,有力地震慑了违法人员,有效遏制了电毒炸鱼现象,逐步形成社会各界全方位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