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总结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与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增强“问题意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应对社会风险、持续社会稳定。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和严峻的挑战。社会的主体是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务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来抓,用心探索结合社会管理加强和改善群众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性作用。要围绕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人民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要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群众的意愿更好地结合起来,把党的政策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把党的目标与人民群众的追求更好地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关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在住房、就业、教育、医疗、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群众关注度高、与切身利益联系紧、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问题。
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作为,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武陵区司法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决定从3月起,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以“法治布谷鸟”公益大讲堂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按照一月一宣传主题,由律师、司法所长、政法干警为主要成员的“法治布谷鸟”志愿普法讲师团队,深入社区、中小学校、敬老院开展一系列的公益法治宣讲志愿服务活动。重点针对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两大群体,开展国家安全、反邪防邪、反恐、交通安全、禁毒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安全、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法制宣传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众创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每月19日众创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在职干警深入联点社区进村入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禁种铲毒宣传、高速护路联防、巡逻守护等众创平安志愿活动。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三联四大”工作。协助所联点的村(社区)进网格开展排查,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涉黑涉恶线索、民生诉求等各类信息。积极参与网格内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控、“情暖家庭”帮扶和重点场所防控等服务活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确保网格内无违法上访、无重大案件、无安全事故、无群体事件。
武陵区司法局立足当前群众所需所盼所想,出台《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总结
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
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以行见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员要带头学、带头悟、带头做,从身边小事做起,围绕中心、服务群众,以为民服务的成绩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凝聚更多更大的人民伟力,有利于筑牢广大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史学习教育,不仅要学懂弄通,更要做细做实,要围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广大党员必须清醒意识到,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才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才能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而才能凝聚起更加强大的奋进力量。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践行初心使命的责任担当,广大党员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作为、善作善成。要结合疫情影响,着力找准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坐不住的责任感和等不得的紧迫感一件一件抓落实。要用好党和国家的惠民利民政策,让每一项好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确保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后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政策不变,逐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面貌。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着问题、带着感情、带着责任,通过与群众交心谈心,摸清基层工作情况,掌握群众所想所急所盼,提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勇担新使命。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是锤炼广大党员为民服务本领的“磨刀石”,也是检验广大党员初心使命的“试金石”,要把群众的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作为重中之重来解决落实,要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衡量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在实践实干中赢得民心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