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1
20_年月塘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工作情况汇报
月塘乡人民政府(20_年8月11日)
按照《莆田市20_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秀屿区20_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环保部门的划分,我乡下辖11个村,其中坂尾村为禁养区,其余各村为禁建区。根据摸底调查,我乡共有畜禽养殖场15家,其中鸡、鸭养殖场3户,猪、羊养殖场12户,总计6210平方米。目前已经拆除关闭6家,拆除关闭面积为3730平方米,拆除关闭率为。
二、基本做法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我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为此我乡出台了《月塘乡20_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乡长为组
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进小组,做到“主官亲自抓,分管具体抓”的工作局面,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确保在8月31日前完成任务。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各阶段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和要求,为下一步的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畜禽养殖涉及面广,污染整治难度大,对此我乡有针对性的从个别大型养殖户入手,以点带面。通过乡、村两级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对养殖户开展“点对点”的动员工作,使前康村的大部分养殖场自行关闭,给全乡其他养殖户起了带头作用。
(四)提前补助,取信于民
(三)加强监督,联合执法
为了确保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乡牵头组织土地、城建、环保农业等职能部门,逐家逐户进行督促整改,并定期对已关闭的的养殖场进行回访,确保“整改一处,落实一处”。对拒不整改的养殖户按照“两违”予以强制拆除,今年共强制拆除3场养殖场,面积2315平方米,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保持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高压态势,继续强化摸底排查,严防养殖场的新建和回潮,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2
张庄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开展情况汇报
在邹城市畜牧局、环保局的统一部署下,张庄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研究制定《张庄镇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致全镇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等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规范性文件。镇政府与村委会、规模养殖户、鸭苗供应商分别签订责任书.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及《邹城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区域划分标准》要求科学划定禁养区、控养区。现将前一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整治内容,采取分类治理原则
1、在禁养区内,鼓励引导现有养殖场户停养、搬迁、转产或拆除。肉鸭养殖场户,于20_年12月底前拆除完毕;生猪养殖户于20_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同时,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
2、控养区内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有所在村委会出具证明,报镇政府审查批准后方可建设,否则按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在控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按养殖污染整治技术标准于20_年年底前改造完毕,实现环保达标,改造后环保不达标的予以停养、拆除。
二、全面排查,搞好试点
对全镇畜禽养殖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着重了对各养殖户养殖规模、污染情况、处理办法进行统计造表,建立台账,为污染整治工作提供依据。仙桥村陈凡生等6户进行肉鸭养殖发酵床改造试点、朱石村刘广民进行生猪养殖场软体沼气池、沉淀池建设试点。镇驻地片区(张庄村、老林店村、桃花山村、陈沟村、韩沟村)为禁养区,对于高猛、王成等8户肉鸭养殖场实行停养,10月20日下发书面停养通知,禁养区所有肉鸭养殖户必须关停养殖场。对20_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鸭棚,不能按时间节点自行拆除的,组织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
1、加强宣传,外出学习。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制作宣传资料,召集养殖场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明确整治要求、目标、完成时限及整治方式等。
2、落实责任,实行包保。各畜禽养殖场要投入资金,严格按环保要求完善治污设施,按期完成整治。落实科级干部包管区、“第一书记”包村、村干部包养殖户责任制,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对包保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督导调度,严格执法。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搞好专项整治工作,对逾期未完成者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对按时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的养殖场给予适当资金扶持(禁养区内不予支持)。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镇党委、政府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一票否决”内容,设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奖励资金,按照各管区、村完成任务数、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对整治工作进行以奖代补。
同时实行保证金制度,有整治任务的管区和村,管区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交纳2024元保证金,按时完成任务的退还保证金的同时,再奖励2024元,不能完成任务的村扣除所交保证金,并对管区、村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治理。对本辖区内监管不力,违规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的,给予所在管区、村负责人通报批评。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今年前期生猪、肉鸭价价行情不好,大多数养殖户负债经营,养殖户观望心理强,整治工作难度大。二是镇政府财力有限,整治资金压力大。三是全市没有明确的拆除、转产、整治补偿奖励标准,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中不好宣传和落实。
张庄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领导小组
20_年10月22日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3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坚持“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以发展生态养殖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势推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闯出了一条科学治污、文明养殖、循环生态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新路子,形成了农牧结合、生态高效、资源循环、环境友好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模式。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建立组织,强化行政推动。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两位副乡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并设立“三组一办”,工作督察组、指导推进组、综合执法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环境执法、监督协调等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综合执法。建立了乡联村、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村(户)的两级联动机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农经、环保、土管、信访、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抓好服务、管理、检查、执法、信访和宣传等工作。同时,坚持工作例会制度。
三是政策驱动,强化工作保障。乡政府研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政策意见,明确了沼气工程、畜粪收集处理中心改扩建、沼气池后续管理维护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二)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治理方式
全乡养殖场(户)全部建立“一户一方案”,成为治污硬件配套及日常维护的重要依据。同时,签订《文明养殖承诺书》,通过养殖承诺,提高养殖户环保自律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
1、健全长效服务机制。一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健全联合科技攻关机制,继深化合作,探索治污新型技术研发及推广。
2、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养农户环保意识、经济意识和自律意识,养成施用沼液的自觉行动,让农牧结合成为农户的一种生产方式和经济理念,杜绝出现任何偷排现象。
3、强化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探索舆论宣传和环保教育的新思路,强化全民环保意识,营造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相关环保法规、政策、治污技术、生态文明行为等进行宣传,特别是做好正反典型事例报道;积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建立村民环保自律机制,鼓励群众及时举报各类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引导和组织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建立村规民约,增强约束力,规范养殖发展。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4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辖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查清查实,不留死角,通过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治污染反弹,保障我区环境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环保局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由区环保局局长邓烽任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谢军、区环境执法支队支队长费正斌任副组长,各镇街分管环保工作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全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完成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实施阶段(5月2日至5月21日)
各镇街应立即组织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违法问题,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纳污问题,要查清查实,建立台账,5月15日前上报排查台账(详表见附件1)和整治工作方案,区环保局形成全区整治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审议后送市环保局备案。区环保局分四个片区(详见附件2)进行督导,各镇街排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各片区联络人进行联系。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22日至10月31日)
各镇街对发现的纳污坑塘问题,针对污染物特征、污染程度等特点,要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治时限,保障整治资金,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针对重大问题由区环保局统计汇总后报请区政府专题研究。对排查出的纳污坑塘问题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不留死角,整治完成后各镇街要及时报我局销号,整治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长效机制(11月1日至长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纳污问题,要查清查实,不留死角。对排查整治工作懈怠、弄虚作假、无故拖延的,将报请区级相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厉打击,严肃追责
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追究违法者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要积极支持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
(三)严格时限,及时上报
各镇街要进一步明确排查时限、阶段性整治目标和时限、整治完成时限,并按时报送相关报表资料。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5
自环保部西南督察中心20xx年对内江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督察后,东兴区农林局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在环境整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一)全力以扑督促四川弘济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石子猪场按照西督要求按时于20xx年8月21日完成了猪场的整体搬迁。
(三)针对问题突出的养殖场或养殖大户具体情况,按照“一场一策”要求先后发出382份次粪污处理设施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针对问题加快粪污处理设施的整改。
(四)加大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养殖户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截止20xx年7月6日,共开展巡查工作41次,对 207个养殖场或养殖大户进行了指导和服务。
(五)结合东兴区的实际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20xx年划定的禁养区进行了细化和调整,重新出台了更具操作性划定方案(内东区府办发[20xx]20号)。
(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使得整治目标、内容更加明确。文件分别是《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关于成立四川弘济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石子猪场关闭搬迁督导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东兴区农林发[20xx]149号),《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察工作的通知》(东兴区农林发[20xx]165号)、《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关于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东兴区农林发[20xx]113号)、《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内东区府办发[20xx]88号)、《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内东区府办发[20xx]91号)。
>二、取得的成效
(一)西督反馈和局组织力量排查出确需关闭的21个养殖场(西督反馈的是14个养殖场)有望于8月30日前完成关闭工作。
(二)西督反馈和局组织力量排查出确需整治的29个养殖场(西督反馈的是21个养殖场)有望于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养殖业主环保意识得到了很大增强,20xx年8月到现在新建宇洋、弘济、绿宝正大、康华、春火、农哥、越飞、盈泉、绿茵、兄弟、小兵、滕飞军、兵宏等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均做到了“三同时”,也很规范,基本上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养殖污染是多年积留下来的问题,短时间要全部彻底改观有一定困难,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
(二)禁养区内养殖场或养殖专业户(大户)的存在有一定的历时原因。据调查,东兴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或养殖专业户(大户)绝大部分是在20xx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川府发[20xx]15号)出台之后、新《环保法》出台之前建成的,这些养殖户生产的肉、蛋、奶等畜产品对市场供应和群众消费做出了贡献,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也是靠养殖业,对稳定社会、促进“三农”发展功不可没,要让业主在短时间接受关闭的处置有一定困难。
(三)规模养殖场建场土地绝大部分是通过租赁形式获得的,且租赁期限绝大部分要在2024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时为止。养殖场一旦关闭拆除,土地复耕、后期土地租赁费、人员再就业等问题如国家没有明确的后续政策,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问题产生。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6
20xx年,我局将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做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强监督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及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一、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整治中促发展,在发展中抓治理的思路,以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取得一定成效,在禁养区范围内关闭养猪场2个,在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实施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7个。我市畜禽养殖业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畜禽养殖污染一直是我市城区周边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局班子清醒地认识到,抓好以城区周边为重点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为此我局把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做好发动和组织动员工作,逐步推进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局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各阶段工作作了详细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畜禽养殖业展开认真细致的调查,为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畜禽养殖涉及面广,污染整治难度大,我局注重从突出的重点问题入手,以点带面。一是对3家建在城建规划区的养猪厂实施搬迁,对搬迁地严格选址,杜绝了这3家规模养殖场对城区的污染;二是对7家养殖场责令限期治理,并把其它建在城区上游的4家养殖厂列入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项目之一,加大了整治的力度,已完成整治3家;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场项目的严格控制,不审批禁建区内的养殖场项目,全市目前仅审批养猪场1家,牧场(养牛)1家。
(三)加强监督,联合执法。
为了保证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把任务下达到片区的环境监察中队,定期要求报告整治进展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透埕养猪场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我局牵头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对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重点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畜禽养殖场的进行联合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各类养殖场的综合整治废,同时,通过_110_投诉中心加强对群众举报的处理,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居民、农民参与的气氛,进一步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发展不平衡,尤其下半年受养殖业不景气的影响,一些小规模养猪场的治理仍然面临较大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促进整治工作的全面完成。20xx年,我局将与有关部门继续协调配合,继续保持综合整治势头不减,为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和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贡献。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7
为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续提升我县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县乡两级联动,部门分工协作,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一、出台文件,制订工作方案。为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我局出台会农字〔20xx〕57号文件,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技术指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详细规定了20xx年各阶段工作任务、工作要求。
二、全面落实禁养区内确需关停的养殖场限期关停工作。20xx年6月全县实行养殖“三区”划定,按区域功能及性质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从20xx年5月至今,全县关停养殖场(户)650户,拆除栏舍面积万平方米,减少生猪存栏量万头,年出栏减少万头,家禽4200羽,一年减少养殖粪污排放量达万吨。
三、狠抓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县农粮局制定下发了《20xx年会昌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环保部门对全县43户规模养殖场现场督办,限期推进。通过一年的跟踪实施,基本上都按“二分三池”要求完成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设施配套率达100%,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治理成果在国家直联直报系统得以体现。
四、全县现有畜禽养殖小散户1200多户,其中的大部分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不完善,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低,我们将按照会农字〔20xx〕5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乡镇政府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分门别类、因户施策,最好能结合种植业、水产养殖就地取材,达到资源化综合利用,消除污染。
五、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去年冬已开始运行,乡村二级以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养殖户走集中处理的路子。我们将积极督促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做好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工作,结合商业保险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机制,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全覆盖。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8
我县共有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被列入市“十二五”农业源重点整治项目库,其中龙马牧业有限公司是20xx年度国家重点减排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是“十二五”时期我县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生态临澧,推进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一年来,在县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在整治中促发展,在发展中抓治理”的思路,以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们在禁养区范围内关闭了田伟养猪场、王康云养猪场、徐国庆养猪场等3家规模化养殖场,在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大力实施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5家。至此,我县畜禽养殖业开始逐步向健康、规范、有序的轨道发展。
>二、基本做法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畜禽养殖污染同时也是一直困扰县城区周边大气、水环境质量的主要问题,我局班子清醒地认识到,抓好以城区周边为重点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县城形象的重要工作。为此我局把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作为20xx年的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各阶段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对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重点区域畜禽养殖业展开了认真细致的调查,为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畜禽养殖涉及面广,污染整治难度大,我局注重从突出的重点问题入手,以点带面。一是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力度。临澧县龙马牧业有限公司是我县一家规模上万头的养猪场,今年该公司积极筹资400多万元,新建了1000立方米的大型沼气厌氧发酵池、配套了200立方米的贮气装置及其它设施,年处理粪污万吨,产沼气万立方米,可集中供气20户,沼液沼渣用于果园、农田、蔬菜基地做有机肥料,基本实现废弃物零排放;二是对贾丛华1家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把其它有污染投诉的养殖厂列入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项目之一,力争做到“查一处,整改一处,落实一处”;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场项目的严格控制,对20xx年新建项目,拟建于禁养区的养殖场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划定养殖区厂界外大气环境保护区域,今后区域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房,并要求做好雨污分流、废弃物零排放等措施。全县目前仅审批养猪场2家,奶牛场1家,养鸡场1家。
(三)加强监督,联合执法
为了确保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今年我局除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外,同时也牵头组织畜牧、水利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了对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重点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畜禽养殖场进行联合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发展不平衡,一些小规模养殖场的治理仍然面临较大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促进整治工作的全面完成。20xx年,我局将与有关部门继续协调配合,继续保持综合整治势头不减,为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和我县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贡献。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9
区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报告
区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创模办)、区市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15个镇街的共同努力下,经过90余天的艰苦奋斗,现已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任务,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奠定了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创模任务,即关闭绕城高速环线以内的规模养殖场,全区15个镇街列入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共有402家,计划处理畜禽万头(只),拆除养殖圈舍圈栏面积万㎡。至6月13日,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验收组,全面完成了对15个镇街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验收,实际完成情况为:共关闭养殖场(户)420家,完成计划任务的104%,其中关闭猪、牛及家禽养殖场分别为299家、43家和78家;妥善处理畜禽万头(只),完成计划任务的152%,其中处理猪、牛及家禽分别为万头、463头和万只;完成拆除圈舍圈栏面积万㎡,完成计划任务的102%,其中拆除猪、牛和家禽圈舍面积分别为万㎡、万㎡和万㎡。各项整治指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措施
(一)区领导运筹帷幄决胜整治工作
1、研究完善整治方案
区长亲自过问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并作出指示,常务副区长和副区长等区级领导,要求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研究完善《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通过深入养殖场反复调研,在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的意见和建议,并借鉴学习其他区县整治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20XX年3月9日,区政府印发了《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府发〔20XX〕19号)文件,指出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整治目标和责任,明晰了奖励补助标准以及操作步骤等具体事项。区委区政府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对各镇街政府考核指标,签订目标责任书,为深入开展和全面完成我区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多次组织召开整治工作会议
区委区府根据整治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会议,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区长同志指示精神,20XX年3月8日,区政府组织召开了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会。会议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镇街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责任。会上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区长就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作了要求:一要打好总体攻坚战;二要坚持统一的奖励补助标准;三要从妥善处理畜禽、彻底拆除圈舍、整治后不反弹来确保整治工作质量;四要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组织召开整治工作交流会。3月28日下午,受副区长委托,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办公室组织召开整治工作交流会。会上,各镇街汇报了前阶段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共同交流探讨了加快推进整治进程及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会议要求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纵横向差距,要求倒排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坚定信心、攻艰克难,千方百计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
三是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3月31日下午,按照区长同志指示精神,副区长主持召开了整治工作协调会。通报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并对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协调配合开展潲水猪设卡打击,对个别猪场启动环保公益诉讼等三个重点问题作了安排;
四是组织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4月13日下午,区长主持召开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推进会,区纪委书记、副区长出席会议。总结回顾前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区长要求各镇街在前阶段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加把劲,多做细致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
五是组织召开总结暨验收工作部署会。5月21日,副区长组织召开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阶段总结暨验收工作部署会。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整治收尾工作和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3、深入村社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调研
区长率创模重点成员单位视察调研创模工作。先后深入到镇璧北河,镇沿线及支流,镇等地进行创模工作视察调研,要求农委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要扎实做好20XX年畜禽养殖禁养区域的污染整治和防止反弹监控工作,确保在20XX年5月2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
副区长到镇街调研督促检查整治工作。先后深入镇、镇、镇、街道等镇街调研督促检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其间,赵区长了解了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亲自向养殖户宣传养殖污染整治政策,督促检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度,并对染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切实加强对整治到位的养殖场(户)的跟踪监管,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和控制畜禽养殖反弹。
(二)农委牵头组织协调
区农委作为此次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整个过程中认真组织、上传下达,积极协调配合参与,切实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
1、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区农委认真贯彻落实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通告和整治方案,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动员会,及时传达区府关于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整治的通告精神;根据农委实际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农委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农委主任刘清明为组长,副主任肖云、刘斌,纪委书记刘玉芳等有关人员为副组长的农委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了三个工作组,由农委班子成员带队,各有关科站负责人、畜牧兽医局和基层畜牧兽医站10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组,以挂牌兽医(包片兽医)的方式负责协调配合镇(街)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转产关闭工作,并将整治工作纳入各科站和个人20XX年度目标考核中进行考核,把污染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成,确保不拖创模后腿。
2、上传下达加强交流
建立向上、平行及向下联动机制。及时做到上传下达,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有机合作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及时将区委区政府整治工作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整治办要求等传达到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并将反馈信息向上汇报,为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架起联系的桥梁;二是积极与区财政局、环保局(创模办)、市政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适时根据整治工作进程需要,转变工作重点。先后组织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督查组、整治检查验收工作组,分别履行督促和验收工作职责,为镇街出主意、想办法促进度,在镇街自查工作完成后,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逐户进行整治工作验收,对整治不对位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进行整改达标;三是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QQ群,通过群平台,收集镇街上传整治信息,同时及时将整治办文件、通知、要求等信息资料通过这一载体有效传达到各镇街贯彻落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四是制作工作专报。梳理整治信息形成每周一期的《专报》,并按不同时期工作特点及整治完成情况排序,及时将整治进度送至区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同时也将专报发至各镇街和有部门传阅,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良好氛围,有效推动整治工作进程。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及时印制《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通告》1000份送达15个镇街,发放到402家养殖场(户)手中;二是农委领导带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组,深入养殖场(户)宣传讲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相关政策,让养殖户了解和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和要求,以及奖励补助标准等事项,消除其思想顾虑,以得到广大养殖场(户)理解和配合,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4、服务转产,协助配合镇街做好整治工作
区农委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各镇街整治工作的核查和督促,对各镇街上报的整治进度逐户进行核实处理,督促整治进度缓慢的镇街加快整治进度,并引导、协调、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切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充分发挥各科站技术优势,专门成立了相关科站技术人员组成的转产帮扶工作组,深入镇街协助养殖场(户)做好转产规划,指导和帮助农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并为他们提供市场信息和配套管理技术培训服务。同时充分发挥15个基层畜牧兽医站挂牌兽医和包片兽医作用,落实定点联系责任制,深入到镇街村社实行包村包场,协助和配合镇街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区农委派出200余名干部全程参与和服务、协调。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1、密切配合共促进度
由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创模办)、区市政局、区农委等为成员单位组成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督查组,负责对15个镇街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到镇街了解整治进度和存在的问题,与镇街一道想办法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在整治进程后期,督查组将督查工作日常化,重点对整治进度相对较慢或整治任务较重的镇街进行督查,协调帮助参与整治工作,共同促进整治工作向前推进。
2、市政牵头查处餐厨垃圾
由区市政局牵头,区农委协调区公安分局、区交巡警组成餐厨垃圾检查组,通过到养殖场收缴和设立餐厨垃圾检查卡等措施,查处违规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行为。先后在镇、街道、镇、施家梁镇设卡查处违规收运餐厨垃圾,检查组24小时轮流值守,不留空档,其间共检查处理餐厨垃圾吨,有效地堵截潲水进入养殖环节,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调拨资金兑付奖励
区财政局在资金筹措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根据整治进展情况,按时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经费区财政承担部份,划拨到各镇街。第一期以不低于80%的标准,调拨资金704万元;第二期将拨付余下的20%部分,目前正在按程序加紧办理调拨手续。区财政局为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4、组织验收强化监管
根据镇街自查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检查验收时间。验收期间坚持每天与验收组成员单位联系,并准备车辆负责接送验收组人员到各镇街。不管路途平坦或是坎坷,晴天或是大雨,凉快还是炎热,工作就是命令,验收组坚持走遍每一家整治养殖场(户),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关闭拆除到位的养殖场的检查验收。验收过程中对整治不够到位的镇街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适时进行复查。同时,切实加强跟踪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畜禽养殖回潮反弹现象,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巡查,防止反弹现象,巩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效。
(四)镇街实施各具特色
全区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相关的15个镇街是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主体。各镇街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区委、区府的统一部署,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调动一切可调动因素的积极性,举全镇(街)之力,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矛盾和问题,历尽千辛万苦,克服了重重困难,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取得了可人的成绩。
1、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组织召开多层次会议。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会后,各镇街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本镇街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并及时组织召开镇街机关、村社干部和养殖场(户)业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动员会,逐级落实责任,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部门、到村、到人;二是成立镇街整治工作小组。镇政府成立了由镇街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办公室,抽调农业中心、兽医站人员负责畜禽污染整治日常工作,各村民委员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各镇街结合实际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整治目标和责任,明晰了奖励补助标准以及操作步骤等具体事项。
2、广泛宣传动员
各镇街在召开动员大会的基础上,通过广播闭路和宣传车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宣传单、院坝连心会和专家讲座培训、传授转产技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就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以蔬菜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进行了大力深化的宣传。
3、积极引导转产帮扶
各镇街积极为关闭养殖户寻找销路,妥善解决畜禽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因畜禽污染整治造成养殖户生活困难的,达到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户进行解决;积极协调镇域相关企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照顾整治养殖场(户)业主及从业人员就业;积极引导业主进行转产,鼓励发展食用菌种植、蔬菜种植、花木种植等生态农业,主动联系农业种植专家给他们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消除了养殖户的后顾之忧。
4、落实责任、防止反弹
各镇街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一是建立巡查制度。镇街及村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不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巡查,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复建”;二是建立处置机制。对出现反弹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理;三是建立责任制度。各镇街与各村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监管责任书》,划分责任区、责任户,实行包片到户到人;四是接受监督。在整治关闭的养殖场悬挂相应的整治取缔标志,注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公开举报电话,通过挂牌监督,加强监控,以接受各方监督。
5、镇街特色
镇换位思考,积极帮助养殖户对畜禽进行处置,并另谋出路。极大地化解了矛盾,争取了养殖户们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动员农家乐积极采购关闭养殖户的畜禽,最大限度的实现内销;二是对因畜禽污染整治造成养殖户生活困难的,达到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户进行解决;三是对因畜禽污染整治造成养殖户失业的,我们积极协调镇域相关企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照顾就业。
镇通过“三到位、两结合、一突出”的工作措施,即“领导重视到位、工作力度到位、督查督办到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结合群众利益解决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在启动较晚的情况下后来居上,以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目标任务。为巩固整治成果,由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市政委、区食药监局、区固废公司,与全镇各餐饮企业、各企事业单位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运协议,每天定时定点收运餐厨垃圾,彻底消除了潲水猪源头,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反弹隐患。
施家梁镇落实三级负责制。一是镇机关抽调精兵强将18人,组成4个工作组,每组分配对接一户养殖户;二是村、社干部同时对接养殖户,做到每一户养殖户都有至少4个以上的镇、村、社三级工作人员负责;
龙凤街道把整治责任落实情况与单位、个人的年度考核和“一讲二评三公示”考核内容相联系,对联能按时落实整治工作任务的村,联系村办公室进行奖劢,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村进行一票否决,参加街道年度考核工作,并由街道督察办进行督办;
镇不顾整治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迎难而上,措施得力,坚持不懈,在整治工作中取得了重大突破并完成整治任务;
镇、街道、镇、镇、镇、街道等镇街将整治工作与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相结合。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对象多数系违法建筑,工作组充分利用此次卫片执法无偿拆除的政策,给养殖户进行政策攻心,同时利用食用菌等种植优势,积极引导帮助养殖户实行转产;
镇、镇、镇、镇等镇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中,突出“快”、“实”、“稳”三字工作方针,稳步推进了畜禽污染整治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的镇街养殖场关闭后圈舍拆除不够彻底,利用原有圈舍进行转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反弹隐患;
(二)个别镇街潲水养殖行为没有彻底根除;
(三)规模以下的养殖场(户)环保设施配备不够完善,养殖污物污水排放未达标;
(四)部分关闭养殖户转产、转业存在困难。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已关闭拆除到位的养殖场切实加强跟踪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畜禽养殖回潮反弹现象,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巡查,防止反弹现象,巩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效,确保通过创模验收;
二是多渠道继续做好转产、转业服务工作,做到转业不失业,转产也增收。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10
20_年畜禽养殖污染 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zzz》的要求,我县共有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被列入市“十二五”农业源重点整治项目库,其中龙马牧业有限公司是20_年度国家重点减排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是“十二五”时期我县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生态临澧,推进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一年来,在县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在整治中促发展,在发展中抓治理”的思路,以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们在禁养区范围内关闭了田伟养猪场、王康云养猪场、徐国庆养猪场等3家规模化养殖场,在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大力实施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5家。至此,我县畜禽养殖业开始逐步向健康、规范、有序的轨道发展。
二、基本做法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畜禽养殖污染同时也是一直困扰县城区周边大气、水环境质量的主要问题,我局班子清醒地认识到,抓好以城区周边为重点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县城形象的重要工作。为此我局把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作为20_年的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各阶段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对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重点区域畜禽养殖业展开了认真细致的调查,为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畜禽养殖涉及面广,污染整治难度大,我局注重从突出的重点问题入手,以点带面。一是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力度。临澧县龙马牧业有限公司是我县一家规模上万头的养猪场,今年该公司积极筹资400多万元,新建了1000立方米的大型沼气厌氧发酵池、配套了200立方米的贮气装臵及其它设施,年处理粪污万吨,产沼气万立方米,可集中供气20户,沼液沼渣用于果园、农田、蔬菜基地做有机肥料,基本实现废弃物零排放;二是对贾丛华1家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把其它有污染投诉的养殖厂列入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项目之一,力争做到“查一处,整改一处,落实一处”;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场项目的严格控制,对20_年新建项目,拟建于禁养区的养殖场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划定养殖区厂界外大气环境保护区域,今后区域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房,并要求做好雨污分流、废弃物零排放等措施。全县目前仅审批养猪场2家,奶牛场1家,养鸡场1家。
(三)加强监督,联合执法
为了确保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今年我局除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外,同时也牵头组织畜牧、水利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了对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重点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畜禽养殖场进行联合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发展不平衡,一些小规模养殖场的治理仍然面临较大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促进整治工作的全面完成。20_年,我局将与有关部门继续协调配合,继续保持综合整治势头不减,为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和我县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贡献。
临澧县环境保护局 二O一一年元月四日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11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XX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XX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_)。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8月~20XX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XX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XX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xx)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xx)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12
娄庄镇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采取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县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分类治理工作。通过扎实工作,20xx年度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娄庄镇政府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兽医站,兽医站工作人员主抓日常工作。同时,结合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制定了《娄庄镇人民政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村干部会议,安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相关工作,从而确保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为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通过广播、标语、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宣传50余次,发放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宣传资料200余份,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知识进行宣传。通过深入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群众对政府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支持。
>三、防打结合,注重实效
由兽医站人员对全镇所有养殖场进行排查,共排查出37家养殖场没有粪污处理设施,要求建设和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储粪场和储尿池,并和他们签订了《治污设施建设责任书》。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养殖户自建治污设施,镇政府帮助争取县政府奖补资金万元,用于奖补。通过努力,37家已全面完成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立足长远,建立机制
根据灵璧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和我镇实际,我镇建立了宣传、排查、控制、处理等方面的有效制度,确保我镇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有制度可依、有责任可查、有实效可讲。为使治污工作落到实处,治污设施切实利用起来,镇政府安排兽医站和规模养殖户分别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承诺书》,并不定期抽查治污设施使用情况,确保畜禽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13
为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市河流及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入河(海)排污口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根据《_水法》、《中华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_海洋环境保护法》、《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水利部第22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全市15条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及入海排污口(河流),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整治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水污染防治属地负责的法律责任,对未合规设置及超标准排放的排污口进行集中规范整治,控制陆源污染源,有效遏制入河(海)排污口排放污染物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流域、海域水环境安全,有效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二、时间及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底前完成)
(二)清理整治阶段(9月底前完成)
排查工作结束后,市政府下达整治名单,针对工业企业、饮食服务业、畜禽养殖场、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源,逐一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从源头截断污染源,分别采取保留、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对排污口进行清理、整治、规范。
1、坚决取缔非法设置的排污口。禁止违法新改扩建排污口,对未经水利部门审核批准的入河排污口和未经环保、海洋渔业、海事及城市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入海排污口依法强制予以取缔封堵,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扎实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对已废弃的排污口进行封堵,对距离较近的排污口进行合并,对建设不规范的排污口进行改建,具备条件的排污口设立标志、建设规范化取样口。清除排污口淤泥、垃圾等倾倒污、沉积物,改善排污口周边环境。对于排污口周边由于污水长期积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立即停止排污行为,采取污水截流、拦蓄、转运处理等方式进行应急处置,生态整治完成后恢复排水。
3、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严禁工业废水直排入河、入海,对治污设施未稳定运行造成超标排污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对未经许可排污及通过高压灌注、暗管、渗井、深坑、坑塘、废弃地偷排漏排生产废水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14
为发挥农村坑塘的功能作用和综合效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坑塘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坑塘整治的重要意义
农村坑塘具有调节水源、防涝抗旱、保障用水、美化环境、发展经济等重要功能作用,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我县部分农村坑塘由于缺乏管理、长期失修,存在数量减少、功能衰减、环境恶化、污染严重、水质较差等突出问题,亟需治理。开展农村坑塘整治,实施清淤疏浚,能够在雨期蓄水防涝,还能够为农业抗旱应急提供备用水源。开展农村坑塘整治,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重现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自然风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坑塘整治,利用整治的坑塘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助力群众增收。
>二、指导思想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20_-20_年),全面完成全县424座坑塘的整治任务。其中:20_年,结合培育稻虾混养扶贫产业,选择群众积极性高、投资少、见效快的生产型坑塘作为试点先行整治,培育典型,积累经验,确保全年完成50%以上坑塘的整治任务。20_年,以争取水生态建设项目为突破口,以人居环境改善为重点,整治一批生活型坑塘,确保100%完成坑塘整治任务。20_年,查漏补缺、完善提升、验收总结。
>四、整治要求
(一)整治标准
1.治理规模
库容在500立方米-10万立方米之间。
2.治理标准
按坑塘功能,分为三种类型:生活型、生产型、生产生活型。
(1)生活型坑塘:位于村庄内部或村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达到无垃圾、无污染、无异味,水体干净标准,并通过合理配植水生植物,实施坡岸生态绿化,配置休闲步道及娱乐设施,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确保岸坡稳定、沟渠联通、进出口设施完善,满足防洪除涝和景观水深要求。
(2)生产型坑塘:远离村庄、以蓄水灌溉为主的坑塘,达到无垃圾、无污染、无异味,水体干净、岸坡整齐、绿植搭配、环境整洁的基本标准,并保持雨季调水蓄水的原有功能,确保岸坡稳定、沟渠联通、进出口设施完善,满足防洪除涝和蓄水水深要求。
(3)生产生活型坑塘:在满足生产型坑塘整治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合理配植水生植物、实施生态绿化和湿地净化,配置步道及休闲娱乐设施,打造环境优美的人文景观和休憩场所。
(二)主要措施
1.清除垃圾
对所有坑塘沟渠内的生活杂物、填埋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在周边科学布设垃圾收集设施,落实村庄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制度,截断污染源,加强对坑塘水系的管护,确保清除后不再堆放垃圾。
2.疏浚沟渠
对坑塘及其连通沟渠的淤积物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保水流畅通。清理后的淤泥按指定位置堆放,并覆土植草进行绿化。清淤后坑塘蓄水深度原则上不小于米。
3.整修岸坡
对坑塘岸坡进行整修,确保边坡稳定、岸线平顺。在现状岸坡基础上,按照坡比1:原则整修,常水位以下可采用砌石岸坡、卵石岸坡、水生植物护坡等方式整修,常水位以上采取植草护坡的方式整修。
4.加固进出口设施
对坑塘进出水沟渠上损毁的桥、闸、涵及进出水管道设施进行维修或拆除重建,确保进出水畅通;对在河沟道上修建的小型堰坝坝体进行安全分析和除险加固,确保坝体安全运行。
5.建设水生湿地
在坑塘进水侧利用现状洼地建设净水湿地,种植芦苇、菖蒲、马蹄莲、金钱草、美人蕉等水生植物,对来水进行净化处理;在坑塘周边利用道路边沟种植植物,形成净化面源污染的截留沟,对汇水进行净化。
6.提升整体景观
对位于村内或村旁的坑塘,岸坡以生态护坡为主,坑塘内可种植具有观赏性和净化水质能力的水生植物,岸边种植本地适生的垂柳、竹子、黄杨、石楠等绿色植物,沿岸因村制宜修建独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廊道、休闲型栈道、鲜花格栅和休闲娱乐广场等,使其具备景观和休闲娱乐功能。
(三)管理办法
坑塘整治竣工验收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移交。各乡镇应对坑塘建档立卡、定位、编号,明确管理主体、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落实后期管理维护费用,将坑塘管理纳入“河长制”体系,实行“塘长制”,确保坑塘产权明晰、管护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淅川县“千村万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农村坑塘整治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推进落实,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进本辖区的坑塘整治工作,确保夯实领导、压实责任。
(二)制定方案,科学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坑塘整治实施方案,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建立统一台账,倒排整治工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治工作开展,确保整治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三)多元投资,保障需要。要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小农水重点县、农综开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涉水涉农项目争取上级资金,采取金融信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社会捐助、债券融资、股份合作、大户承包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投资,通过财政奖补的方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构建多渠道、多元化、多形式的投资机制。县财政按照每整治1座坑塘奖励2024-10000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县乡两级要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坑塘日常维护。
(四)严格督查,兑现奖惩。县“千村万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全面加强对各乡镇坑塘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并严格落实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排队制度。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扬,并给予资金奖励补助,同时优先考虑安排下一年度水利项目;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乡镇,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15
马办〔20_〕 号
_马村区委办公室 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村区畜禽养殖污染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强力推进我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现将《马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_马村区委办公室 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_年9月9日
— 1 —
马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治水体和土壤污染,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根据《_环境保护法》、《_畜牧法》、_《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焦政办〔20_〕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农村环境安全,综合运用激励引导和执法监督等手段,采取搬迁、关闭和取缔等措施,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行生态化养殖,为美丽马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到20_年12月底前,完成我区河道两侧(南水北调总干渠、山门河)400米范围内禁养区内全部养殖场(户)的搬迁、关闭和取缔工作。
三、时间安排
马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实施关闭、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底前)。区政府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杨磊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朱兴家、周胜利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常占利任办公室主任,畜牧中心主任刘永利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对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搬迁、取缔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查检查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时限,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告知书、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工作氛围。
(二)实施关闭阶段。20_年10月-12月,完成辖区河道两侧400米以内养殖场搬迁、关闭和取缔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搬迁取缔的养殖场逐个进行验收,每个养殖场都要拍照留档,搬迁取缔前、后影像资料一场一档,通过验收和资料完善全部达到搬迁取缔标准后,形成验收报告并报送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年12月,区政府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搬迁取缔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辖区内无畜禽养殖行为,彻底搬迁、关闭为合格。
四、职责分工
(一)各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是养殖场搬迁取缔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政策的宣传和辖区河道两侧4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的登记造册,组织实施辖区内畜禽养殖行为取缔工作及畜禽养殖场搬迁或关闭工作。
— 3 —
(二)区农林水利局
区农林水利局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马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河道两侧400米范围内养殖场(户)的清理、关停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对河道两侧4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吊销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收回畜禽标识代码、撤销备案等。
(三)区环保局
区环保局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环保执法主体。对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整治工作。负责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对未执行环境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畜禽养殖场,要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依照条例相关规定实施处罚,责令拆除、关闭。受理污染纠纷,处理污染事故。
(四)区国土分局
负责依法对擅自建设和搭建的各类养殖场(棚)进行查处,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五)区财政局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金专户,负责畜禽污染治理配套奖励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六)区工商分局
负责检查清理畜禽养殖场营业执照,依据环保、畜牧等——
部门吊销批准文件或许可的函,吊销营业执照或变更经营范围,并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取缔。
(七)区工信委
负责协调电业部门对畜禽养殖场,实行断电处理。
(八)区_门
负责查处暴力抗法、阻碍执行公务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九)区人民法院
负责专案办理相关案件,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从快予以执行。
(十)区人民检察院
负责查处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
(十一)区监察局
对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职责情进行监督,不定期开展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渎职或行政不作为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十二)区委宣传部
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对整治活动跟踪报道,记录关停过程,对违法案件公开曝光。
五、保障措施
— 5 —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政府畜禽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各街道办事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按阶段确定工作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畜禽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畜禽污染整治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做好养殖场(户)的思想教育工作,争取养殖场(户)的理解和支持;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监督,实时宣传报道整治活动的相关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责任,严格奖罚。为全面推动该项工作开展,并在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检查验收期间,对责任单位采取严格的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四)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涉及农业、环保、行政执法、财政、国土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20_年9月 9日
第1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张庄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在邹城市畜牧局、环保局的统一部署下,张庄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研究制定《张庄镇畜禽养殖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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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县畜禽养殖工作情况汇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保供给、......
第1篇: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及治理措施 林学院林学1202班 姓名:赵磊学号:20_0302811近年来,畜禽养殖业发展势头迅猛,已成为该市农村经济中最活跃的增长点和支柱......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16
为切实加强我区畜禽养殖小区(场,下同)污染治理工作,根据《_环境保护法》、《_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畜禽养殖小区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xx]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治理范围。经区畜牧中心等部门联合调查,全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生猪年出栏3000头、牛年存栏300头、家禽年存笼30000只以上)48个,其中,3000头以上生猪小区25家、300头以上奶牛小区4家、300头以上的肉牛小区3家、3万只以上蛋鸡小区7家、3万只以上肉鸡小区3家、3万只以上种鸭小区4家、3万只以上的肉鸭小区2家。上述小区中采用垫料零排放模式的7家,各级财政给予治污政策扶持建有沼气治污设施的18家,采用三级沉淀处理污水但治污效果一般的23家。此次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范围主要包括:
1、整治禁养区外未经市审批的畜禽养殖场。
2、经市审批的畜禽养殖场,先由区环保部门进行监测,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下发限期治理通知书。整改到期后,再由区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对经验收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对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依法处罚,直至关停。
(二)工作目标。用3年时间,至 20xx年全面完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
1、20xx年完成市农业局等5部门确定的21个已享受治污政策扶持和2个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
2、20xx年完成9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畜禽养殖小区治理达标。
3、20xx年完成6个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畜禽养殖小区治理达标,全面完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任务。
>二、治理原则
(一)责任主体原则。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小区业主是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承担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各街乡镇场作为第二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管理、检查、组织实施等职责,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对排污不达标的畜禽养殖业主,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二)因地制宜原则。针对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品种、养殖规模、治污模式,可实行一区一策,一场一策,分类确定治理方案,实施科学治理。
(三)多元投入原则。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资金实行业主自觉投入、政府鼓励引导、社会支持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
(四)资源利用原则。畜禽排泄物是资源,要通过科学治理,合理利用,既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又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
>三、实施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每年年初,由区畜牧中心会同区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分解年度治理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当年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的治理范围、时间要求、工作步骤和组织措施,并指导各区制订相应的细化方案。
(二)签订目标责任。确定治理目标后,先由区、街(乡镇场)两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区级目标管理;各街乡镇场再根据需要治理的畜禽养殖小区,与其业主签订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责任书,明确任务、时间和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各街乡镇场要在每年5月31日之前,与养殖户签订限期整改协议书。
(三)清理公示监督。各街乡镇场要将本地区畜禽养殖场的名单、签订协议书的情况、限期整改的时间等项目,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关闭拆除。对于不愿签订限期整改协议且超标排污的养殖户,区里审批的养殖小区,由区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若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拆除相关设施;未经区里审批的养殖小区,责令其停止养殖活动,依法关闭或拆除相关设施。
(五)加强巡查整改。各街乡镇场要加强巡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每年在12月底以前将畜禽养殖小区治污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里。区环保局负责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排放实施监督管理,对经验收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对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区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为召集人,区发改委、农业、畜牧、能源、财政、环保、科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畜牧中心。联系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会商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各街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经费,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各街乡镇场作为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专班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小区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拍照、登记造册,做到“一场一册”,建立完善的档案。根据本地区小区数量及治污现状制订3年治污达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按要求实现辖区所有畜禽养殖小区环保达标。
(三)强化执法。从20xx年9月起,由环保部门向排污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送达环保整改通知书,对已享受治污政策扶持但排放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限定3个月的整改期限,经整改仍未达到排污标准的,依法实施处罚。其他未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小区,也要与区里签订污染治理承诺书,确定治理期限。
(四)政策鼓励。根据各地的整治任务和实际情况,区里将整合农业基本建设、支农资金、沼气工程、科技三项经费、环境保护、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以及中央、省有关畜禽养殖小区改扩建等相关涉农资金,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确保畜禽养殖小区治污专项扶持资金足额到位。原则上区农业局、能源办要整合农业相关项目资金,每年负责落实不少于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发改委要将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预算内农村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和整合国家及省项目资金,每年安排落实不少于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环保局每年负责落实不少于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科技局要将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技术研究纳入年度科技计划,支持经济、实用、有效的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区财政局要将有关部门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和专项管理,在通过验收后及时予以拨付,并加强治污资金监管。
(五)加强管理。按照“分部门下达,同标准验收”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按原有项目申报程序在区确定的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名单范围内安排治污鼓励资金,并将安排情况报区畜牧服务中心汇总。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达标后,由业主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区级预验收后,由区发改委、财政、农业、环保、畜牧、能源等部门组成综合验收小组实施验收,合格后由环保部门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并给予相应的鼓励资金。
(六)严格审批。按照畜禽养殖小区治污3年达标的要求,从20xx年起, 区畜牧中心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实行“消号式”管理。凡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一律取消除治污项目外任何项目的申报资格。对新建的畜禽养殖小区,治污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否则一律不予报批。
(七)推广模式。加强环保饲料、除臭剂、添加剂、分群饲养及阶段饲喂技术的推广应用,着力推广沼气配套土地消纳、沼气+环保设施、种养结合、生物床或垫料吸附配套、污水处理、有机肥厂等治理模式。各地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小区的土地流转给予支持,解决畜禽养殖小区排泄物消纳的配套土地,实施种养结合、渔牧结合等综合利用模式,发展以畜禽养殖小区为载体的循环农业。
(八)奖惩分明。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实行过程与结果双重管理。凡当年未纳入计划但治污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一律在次年优先纳入计划并及时兑现奖补政策;对纳入当年治污计划未能按期实现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小区,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不再审批新的项目。
养殖坑塘整治工作总结17
诸城市20_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规范我市畜禽养殖行为,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_环境保护法》、《_畜牧法》、《_水污染防治法》、《_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取缔畜禽养殖粪污直排行为,改变畜禽养殖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提高城乡面貌整洁度和美化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_年底,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区)基本完成关停取缔,限养区、适养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基本实现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80%以上。
二、整治范围
各镇街(园区)划入禁养区、限养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区);适养殖区内畜禽粪污未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区);村庄内及周边从事畜禽养殖的场(户)。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对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 殖场(区)依照法律法规实施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不得新建任何形式的畜禽养殖场(区)。严格控制限养区畜禽养殖规模,健全完善限养区、适养区养殖场(区)治污设施。对那些治理、治理效果差、治理后仍然无法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区)实施强制关闭。
(二)落实环评准入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区),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成后,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配套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改进畜禽养殖方式。畜禽养殖场(户)要积极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12321)建设”(一控: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两分: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三防:防渗、防雨、防溢流;两配套:养殖场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要求进行场舍改造,减少粪污排放量,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否则予以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小区要积极推广粪污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同时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畜禽生态养殖,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发展模式,促进粪便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制,大力发展生物有机肥生产和应用。扶持有机肥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处理粪污能力,最大限度实现畜禽粪便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应用。制定鼓励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的补助政策,实现土壤结构改善、快速培肥地力的目标,进一步拓宽种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