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是维护治安,维护人民安全的一个地方,他们的信访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做好信访工作总结也是他们的工作一部分。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公安信访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
公安信访工作总结
**年在我国历史上是不同寻常的一年,是**之年。我局信访工作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排除万难,全力以赴,服务于公安工作大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整治,初信初访及时就地妥善解决,重点人员教育稳控等方面,采取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措施,圆满地完成了工作目标。
一、工作卓有成效
一)、**年处理来信来访基本情况
1、**年,我局共接到来信76起,接待群众来访76起,来电12起,共164起,其中共受理交办信访件43起,比去年同期69起下降了38%;其中重信重访12起,占 7%。每件均系局长亲自阅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认真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设,通过做法律法规宣传疏导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规定及时办理。目前已办结回复39件,还有4件正在办理之中,办结回复率为91%。
2、信访件分类情况
(1)、164起信访中,要求立案处查的21起,举报民警违法违纪的2起,要求解决户口问题的28起,要求及时破案结案的6起,反映办案不规范的15起,要求履行公安机关管理职责的21起,咨询及不属公安业务的69起,精神异常2起。
(2)、初信初访41起,现已办结件38起,重信重访2 件,已办结1件。
(3)、市公安局转办9起,县信访局39起,县人大交办5起,县政法委交办2起,领导交办2起,县检察院转来信4起,直接来信15起。
(4)、局领导接访群众13起,办结13起。领导下访25次。
(5)、信访积案5起,列入领导包案5起,办结4起,停访息涉3起。
二)专项工作
1、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我局自排积案五起,五起案件均由局领导亲自包案,制定了三定四包措施,一一稳控,帮扶到位,解决到位。领导亲临信访现场作疏导工作,各部门联合下访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年8月24日,重点信访人员刘国安签字停访息诉。9月1日,重点信访人员胡绍文签字停访息诉。
2、今年我局开展集中矛盾纠纷排查24次,信访信息及时上报,并收集矛盾纠纷34起,其中作为重点信访件5起,目前已化解33起,还有1起正在化解中,均在做稳控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方面
信访工作是一个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上访群众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信访工作者细心、耐心,温心和技巧化。信访是群众监督公安执法工作的一个方面,信访工作者需要知识多面化、专业化。
在****周年庆活动期间,由于我局采取了盯死看牢的方法,稳控重点信访人员未到省进京上访,但是由于历史遗留的疑难老案未得到解决,加上信访人员反复性强,今年仍有部分刑事案件未得到侦破,有可能造成新的信访。
三、 今后的打算
**年按照公安部信访工作座谈会全力推动公安信访工作走上良性的发展轨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特别是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茧自缚问题为重任,构建警民和谐关系。具体措施一做好积案,重信重访案件的息访化解工作;二做好初信初访息访工作;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四信访渠道要畅通;五深入开展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六在机关部门和派出所开展 创建无信访队所工作,(指基层所队把信访处理在苗头,萌芽状态,矛盾不上交,与群众有效沟通,不因处理不公,执法不规范而引发上访),建议有奖有惩;七以公安部三考为契机,规范派出所和各部门的信访办理程序和卷宗管理。信访部门要加强督导工作让全县公安信访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
公安信访工作总结
一年来,xx市公安局的信访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总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执法为民,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密切警民关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来信来访基本情况
20xx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处理来信来访xxx件(起),其中,处理来信xx件,比上年上升x%;接待来访xx起,比上年下降xx%;集体来访x批、x人,来信来访中,市公安局处理来信xx件,接待来访xx起;xx分局处理来信xx件,接待来访xx起;xx县公安局处理来信x件,接待来访x起;xx县公安局处理来信xx件,接待来访xx起;xx县公安局处理来信13件,接待来访3起;澄江县公安局处理来信7件,接待来访2起;xx县公安局处理来信11件,接待来访8起;xx县公安局处理来信13件,接待来访5起;xx县公安局处理来信16件,接待来访7起;xx县公安局处理来信7件,接待来访6起。
在来信来访中,经市公安局领导批示和指示立为重要信访督办案件xx件(起),占信访总量的25.7%,截止20xx年12月25日,已办结xx件(起),办结率达100%;其中,市委政法委交办9件,市人大1件,市政府1件,市信访局47件,省公安厅6件,市公安局自立19件(起)。通过信访问题的查处和提供案件线索,处理违法犯罪分子36人(治安处罚)
。从来信来访统计分析,检举揭发各类案件线索,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问题xx件(起);对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而申诉3xx件(起);要求解决户口和损失赔偿等问题xx件(起);控告公安机关和民警执法不文明,错误执法等违法违纪问题xx件(起);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等问题提出批评建议或意见xx件(起);公安民警申诉x件;精神病x起;反映其它问题xx件(起)。
二、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公安信访工作,始终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密切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针对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会面治安情况,发现和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并坚持一把手领导阅批重要信访案件,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参与重要信访疑难问题的处理。
全市公安机关局长接待日共接待群众来访56起87人,其中重访12起,来访中反映刑事案件11起;治安案件5起;求助7起;申诉2起;反映其他问题31起,接访中当面答复解决44起,限期办结回告12起。在接待群众来访中,市公安局1起2人;xx分局18起37人;xx县公安局16起22人;xx县公安局17起19人;xx县公安局1起1人;xx县公安局2起4人,xx县公安局1起2人。来访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公安机关处理决定或对死因鉴定结论不服,要求重新复核;二是因各种矛盾纠纷引起打架斗殴,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解决;三是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尽快查处案件。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接待的领导十分重视,督办部门和各承办单位、部门也认真对待,积极抓紧办理,使局长接待日的信访案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办结率达100%。
三、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信访工作
2月10日全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对我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分、县局分别成立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从实际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集中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了由xx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xx任副组长,办公室、政治部、纪委、法制、刑侦、治安、经侦、督察、交警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公安机关从实际出发,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责任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实际工作中,组长xx同志多次听取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各阶段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全面清理排查涉法上访问题。各分、县局在去年公安部组织开展公安信访举报积压件集中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了排查范围和重点,全力以赴,认真梳理排查涉法上访问题,对2024年以来的xxxx件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涉法上访案件xxxx件,占总来信来访数的80%,已办结并停访息诉的1374件,占98%,其余27件需进一步开展工作。其中,认为公安机关处理不公13件;要求尽快破案处理7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6件;要求查处民警1件。有6件被市政法委列为重点涉法上访问题,对重点涉法上访问题按规定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强化措施,多措并举,依法解决各类涉法上访问题。为确保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抓出成效,市、县公安机关均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确保全市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局结合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一公会议精神,把督促检查各地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工作,对全市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各项工作进行督促办理,并对排查出来的27起涉法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分工负责,包案抓落实,根据案件来源分解到各分、县局,要求各分、县局对每一起涉法上访案件认真落实四定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市公安局先后19次派出了由法制、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和民警共同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到各县、区听取情况汇报,对部分重点案件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通过对案件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的形成原因,因案施策,有计划,有步骤的逐一解决。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切实做到有错必纠。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从执法为民的要求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多策并举,始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特别是反映公安机关执法不公的问题,不推诿、不护短,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如:(略)
(五)严把案件审结关,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按照5月25日全国、全省第二次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法委6月4日召开市级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工作会议精神,以及xx副书记的讲话要求,严格涉法上访问题的办结标准,严格把关,实行倒查制度。在集中处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周部长提出的三个不放过原则,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严把结案关。对结案坚持三个必须,即涉法上访问题必须解决,承办单位领导必须签字同意,信访人必须签署意见。凡处理意见不落实,解决不彻底,信访人仍未停访息诉的,严格执行倒查制度,确保办理质量。
四、组织开展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第一阶段工作
(一)明确任务,认真排查。按照中央联席会议提出的人要回去、事要解决,以解决重复访、集体访为重点,集中劝返长期滞留北京和省城的上访人员,集中解决一批信访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密切联系实际,制定确切可行的工作方案,迅速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结合去年开展的清理信访积压举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和今年2月10日开展的涉法上访专项治理工作实际,排查出2起涉法信访问题。以上2起涉法信访案件由市公安局联席会议办公室立为重点督办案件,督促案件所属地成立专案组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
(二)制定措施,认真落实。坚持用中央联席会议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抓住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做好工作。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研究解决上访人员反映的涉法问题,属于哪一级的权限,由哪一级负责解决,决不把矛盾上交。在研究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政策的严肃性。对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问题,限期解决,不留尾巴;对政策、法律不允许的过高要求,指派专人负责,向有关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有可能继续进京或越级上访的人员,切实做好劝阻工作,在工作中防止出现不良的政治倾向和政治影响、防止出现意外事故、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防止出现侵犯上访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把停访息诉的重点放在纠正内部执法问题上,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解决问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执法、依政策按程序处理。
五、存在的问题
20xx年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各业务部门的积极配合,综合部门的协调工作和信访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普遍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些单位或部门领导对信访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处理意见不落实,推诿扯皮,把小事拖大,大事拖难,使群众对一级受案单位失去信任,造成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有的单位和部门的信访工作制度不健全,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一转了事,没有反馈结果;
(三)有的少数办案人员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淡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树得不牢,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实际困难未能从稳定大局着眼,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群众意识淡薄,执法不文明,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引起群众不满,甚至存在用语言刺激群众上访;
(四)有的单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没有理直气壮地否定,答复含糊,造成信访人上访有理、有希望解决的思想;
(五)公安信访队伍建设与实际信访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无信访工作机构,只配置有4名专职信访民警,其他县公安机关各有一名兼职信访员,而大部分是由办公室的内勤兼职信访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为了切实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好一些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形成的上访老户问题或一些无理缠访、缠诉问题,在下步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按时办结上报。各级公安机关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高度重视,对信访交办案件要及时研究部署,责任到人,并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信访督办案件要抓紧办理,上报材料须经主管负责人审签,以分、县局的名义逐级上报;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结的,要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或说明原因,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扎实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办理信访案件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持对法律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下去做全面、细致、艰苦的调查核实工作,发现有错误的要坚决纠正,决不护短;原处理结论正确的要予以维持,同时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三)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对我们工作中确实有过错的,必须坚决纠正和处理,分管局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诚恳地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以求得群众的谅解,并且注意举一反三,总结吸取教训,有效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四)认真做好回访制度。属于正在复查、办理的案件,一时不能办结的,在每月25日局长接待日前要下访,向当事人说明工作情况或进展情况,以取得上访人的理解,同时抓紧办理,加大督办力度,不能久拖不决。对在三个月内破不了案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受害者或家属真诚地赔礼道歉。
(五)正确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公安机关已经办结回告而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向当事人明确告知法律程序与公民的权利,请其向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复查,或向同级检察机关控告,或向同级人民法院起诉。
(六)切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对重点信访人员或精神病人,长期无理缠访的,一定要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和云南省《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暂行规定》,做好稳控工作,杜绝赴京和尽量不使其到昆缠访。
(七)积极探索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种复查、回告、解释工作都已做完,当事人仍然不服又再次要求公安机关复核的案件,可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其它方法,或可采取约请法律监督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信访局、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新闻媒体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听证会形式,向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公开案件的办理情况,达到各方面共同做工作的作用,使其停访息诉的目的。
总之,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要按照中央提出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安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公安信访队伍建设,以确保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这一窗口密切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