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通过血液检查对某些危害严重的先天性代谢病及内分泌病进行群体过筛,使患儿得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避免因脑、肝、肾等损害导致生长、智力发育障碍甚至死亡。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总结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一项减少婴幼儿死亡和儿童残疾,提高人口素质的公共卫生举措,对提高人口素质、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生儿遗传疾病筛查以及听力筛查作为了解新生儿的两项重要筛查项目,在产科工作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院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落实以及进展情况做如下总结:
1、2024年完成目标:本院从一月份至十月份分娩人数269人,活产数269人,实筛查人数为266人,除3人新生儿转院外,其余筛查率为100%.
2、疾病筛查工作的学习情况
我院妇幼相关人员参加了由上级医院组织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认真学习,仔细做笔记,回来后与全科同事共同学习,分享经验,研究重点,让相关岗位人员对于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并能够进行实际的操作,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干好。随着理论知识的学习,技术规范的操作以及熟练进行信息录入,每一位产科人员从思想上更加重视该项工作,争取做到百分百合格。
我院根据市妇幼惠民工程项目疾病筛查(2024年)7号和听力筛查(2024年)47号文件以及要求。我院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方案要求,认真谋划,细化措施,抓好项目,工作落实到位。加强项目的宣传,让患者家属对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儿童听力障碍筛查治疗康复相关知识的理解和配合。
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总结
新闻报道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民政部审批立项,今年,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在河北省实施救助示范项目。为了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于2024年6月-25日,“河北省新生儿免费听力筛查项目”在省妇幼保健中心启动。会上省卫生厅副厅长下达了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安排、和工作要求。
我院被列入此次项目开展的项目县之一,我区卫生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切实落实河北省执行《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医疗救助示范项目》的实施方案。我院先组织专家进行全区调研评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项目方案要求,认真谋划,细化措施,于2024年7月初召开新生儿听力筛查启动会,会中要求每一个医疗机构,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成立xx矿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矿区新生儿听力筛查实施方案。全面加强项目宣传,达到群众对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儿童听力障碍筛查、治疗、康复相关知识的认识、理解、支持。
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听力筛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技术规范,建立听力筛查网络,组织开展听力筛查工作的考核评估、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与残联等部门共同建立“听力筛查、诊断、治疗、康复”服务网络。我院抽出专职技术人员,遵循新生儿家属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原则,在全区全面细致开展工作。从7月7日开始至8月18日,xx矿区已筛查新生儿500人,其中未通过人数49人,同期死亡未筛人数1人,其他原因未筛人数6人,复筛1人通过。
总之“示范项目”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群众参与积极性很高,随着“示范项目”工作进一步开展,广大群众和医务人员积极要求项目工作能常年开展。对此我院就此项工作发展,提出了三级预防方案即在重点怀疑和高危人群中,大力开展普及遗传性耳聋知识科普教育的一级预防;主要实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减少出生听力障碍胎儿出生的二级预防。同时做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听力障碍的第三级预防工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有听力残疾儿童康复率,减少残疾发生而努力。
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总结
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减少先天残疾发生,推动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健康发展,依据《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我们对我院出生的新生儿进行了疾病筛查,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在工作中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作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积极实施干预措施,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我院成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监督管理,规范技术服务;组织专业人员技术培训,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做好目标人群的宣传动员和咨询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新生儿疾病血片采集、筛查、诊断、治疗、转诊及随访;负责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及反馈。
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其中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人员、听力筛查人员须都经过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组织的岗位专项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在工作中我们对在本单位出生的活产新生儿监护人做到100%的知情告知,及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项目、条件、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监护人,监护人签字后,对婴儿进行血样标本的采集。专人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并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上报。同时按照
《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采血、送检、阳性病例随访等工作。
妇产科工作人员在婴儿出生72小时充分哺乳后,采集血样并制作血片标本,合格血片自采血之日3日内递送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接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可疑阳性病例通知后,立即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并督促其到指定机构复查,并记录备案;做好确诊患儿的治疗随访和评估工作。
全年我院出生新生儿采集血片1张,采集率100%;听力筛查0人,筛查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