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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集中整治行动总结

篇一:《工商局限塑方案(3in1)》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限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局有关“限塑”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限塑”工作各项措施,深入开展“限塑”整治工作,加强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把“限塑”整治工作抓实抓好,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限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基层分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以集贸(农贸)市场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7月20日—8月10日) 各工商分局对辖区内所有集贸(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1、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无合法的经营资格;2、提供、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3、向非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或批发商采购塑料购物袋;4、未在销售凭证上单独标明消费者购买塑料购

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5、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行为。 第二阶段:以农村市场为重点,推动“限塑”工作的深入开展(8月11日—8月31日) 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检查力度,积极营造合法使用塑料购物袋,共同保护环境的市场氛围。强化集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对市场内出现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处理有关塑料购物袋的申诉举报,对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立即进行核查,对农村商品零售场所违法违规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9月1日—9月7日) 为掌握“限塑”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各基层工商分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市局将适时组织一次督查与验收,然后通报情况。各分局于9月8日前将总结通过OA上报市场科。

三、主要措施

1、加强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各分局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将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机构、强化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力求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采取悬挂条幅、出动宣传车、发布电视公告、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限塑”宣传工作,引导、督促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营造“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巡查,建立长效机制。 对经营塑料购物袋行为的监管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之中,把“限塑”整治工作作为长期性工作来抓,强化日常监管,逐步构建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使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继续指导和督促集贸(农贸)市场主办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检查场内商户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规定的管理责任。二是强化监管责任,责任工商分局要与商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签订执行“限塑令”的责任书,倡导和引导市场主办单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提供符合标准的塑料预包装袋。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主办者,进行

督促检查,发出整改通知,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三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屡禁不止的市场,从严从重处罚。

附件:

1、***工商局《关于继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的通知》

2、执行“限塑令”责任书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关于继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市局直属工商分局:

按照省局《关于2024年市州工商局重点工作目标量化考评问题的通知》精神要求,市局决定开展为期60天的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限塑”工作重要性认识。“限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为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白色污染”,我们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整治工作措施,特别是加大对集贸(农贸)市场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的监管力度,增加市场巡查频次,不断强化经营者执行“限塑令”的自觉性,有效遏制违规行为发生。

二、严把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一是严把登记注册关,对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企业和个人,严格审查,防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二是在年度检验中,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企业和个人作为检查重点之一,强化监管。三是建立集贸(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4上半年,我局在市环保局和椒江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狠抓水环境整治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和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启动“811”环境污染整治新三年行动,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上级环保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集中精力狠抓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治理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做好前期调研发动工作。一是建立组织、充实力量。重新调整了工业企业水环境整治工作小组的责任分工,充实人员,继续实行局领导分片联系街道的工作制度,实行分片包干;二是调查研究、明确街道任务。相继走访各街道、企业进行协商讨论,召开了各街道、整治企业与废水治理设计单位参加的碰头会和整治例会,明确今年的整治任务;三是召开会议、营造氛围。分街道相继召开冷冻、染线、眼镜行业水环境整治动员会议,分析水环境整治的形势,部署整治工作计划。

2、开展调查摸底,建立污染源档案。一是调查摸底。3月份,局水环境整治工作组分三片,会同街道、设计单位对章安、前所、三甲街道列入整治名单的企业进行一村一户摸排调查;二是建立档案。根据调查掌握的企业详细地址、工业产值、工业用水量和排污量等情况,查清企业污染物排放及污染因子、排污总量等情况,并汇总制表,录入数据,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源档案,做到一厂一档。三是分类治理。冷冻企业实行预处理再入网和建处理设施两种方式实现废水一级达标排放,染线、造纸等重污染企业一律上生化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以生活污水为主的其它轻污染企业按照企业规模,建地埋式无动力处

理装置或三格式化粪池实现达标排放。

3、编制整治方案,出台整治政策。一是编制了冷冻、染线、眼镜三大行业的废水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和椒北环境污染整治规划;二是印发了《椒江区2024年度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并把区域内规模上企业全部列入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名单;三是强化工业企业水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了水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作为镇、街道“两个社会”考核的重要内容。

4、多管齐下,治理工作逐步推开。一是抓限期治理。根据调查取证和采样监测的结果,区政府对66家废水排放超标的染线、冷冻、造纸等重污染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还对20多家轻污染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是抓试点。在冷冻、染线行业中各选择2-3家企业作为废水达标治理的试点企业,目前试点企业的整治方案已通过省专家评审,计划于6月份动工;三是抓形象进度。将83家重点企业分为冷冻、染线、其他三类制作整治进度表,分别标注企业整治进度,以此督促企业抓紧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四是以评优创先、绿色信贷等促整治。凡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在申报驰名商标、免检产品、银行信贷及评优创先活动时,一律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及出具环保证明。

今年我区498家整治企业中,截止5月底,已完成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的344家,还需建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的24家,其中需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32家企业已完成5家;无污水企业28家;停产搬迁、执照吊销等企业共70家。市政府下达的191家企业的整治任务中,完成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企业137家,还需建设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企业8家;需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19家企业中已完成的5家;无污水企业9家;停产搬迁、执照吊销等企业共18家。列入准重点监管区的冷冻、染线行业中,57家冷冻企业已验收5家,进入调试阶段4家,即将动工2家,停产2家;染线企业17家,其中已验收3家,安装1家,即将动工2家;柏树里村8家企业集中整治方案基本定稿。

(二)深入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限塑”集中整治行动总结}.

1、制订计划、明确目标。制订了202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明确了时间过半、目标过半的工作任务,并将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企业,落实到具体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实施上。区政府将减排工作列入生态区建设、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和“两个社会”目标责任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推进工程减排。一是加快台州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工艺改造,有效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负荷,确保充分发挥实际减排作用。上半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废水5.36万吨,新增COD削减量435.26吨;二是加快废水治理工程的监测和竣工验收。对100多套废水治理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共投入资金1亿多元,年中水回用100多万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400多万元,年COD削减量可达1700多吨;三是严格执行“以热定电”和清洁能源替代。严格控制原煤消耗量,完善4吨以上企业燃煤锅炉的脱硫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污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污染减排;四是扩大供热范围,淘汰了宏达纺织和飞跃纺织印染的工业燃煤锅炉,椒江热电厂为城区11家宾馆、浴场实行集中供热。

3、推进结构减排。重点推进外沙岩头化工区等区域医化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严格环境准入,对一些重点区域及重点污染行业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减排替代方案,坚持以新代老削减污染物总量,促使产业发展升级。

4、推进监管减排。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实行重点企业一企一证制度,强化管理,严禁无证排污和超总量排污。严格排污许可证发放、环保证明出具、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等环节,并以此为抓手,全面实施总量核定工作。

5、推进政策减排。一是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探索研究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提高企业治污积极性。在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

立完善污染源“三量”台帐;二是建立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探索建立排污企业环保信用等级分类监督管理制度,完成外沙岩头等一批重点区域污染源“诚信档案”建设试点工作,定期公布重点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对信用好的企业给予优惠,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强化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整治、污染减排工程建设等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启动“811”环境污染整治新三年行动

1、制订计划,明确目标。印发了《椒江区“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椒江区“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责任分解表》,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

2、深化重点区域环境整治。重点开展外沙岩头医化园区废气深化整治工作。科学认证各企业废气深化整治方案,并从设备提升、工艺改进、产品结构调整、末端治理等4个方面全面启动实施方案。一是制订方案、细化考核办法。转发了《台州市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第二阶段废气深化整治意见》和《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深化废气整治考核办法》;二是召开整治例会,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召开废气深化整治动员大会,邀请省有关专家对4家医化企业的废气深化整治方案进行论证,组织企业赴川南、仙居、三门等地参观学习;三是修改完善限、停排应急预案,严格贯彻实施两项制度。加快区域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完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多措并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3、开展流域环境污染整治。组织实施《椒江水系水污染防治规划》,制订椒江水系水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加强流域环境管理,推进流域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治理,切实降低排入流域的各类污染物。开展椒北环境规划和椒北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狠抓“创模”工作,力争达到省级考核要求

1、严格完成各项“创模”指标。编制创模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创模重点工程,重点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

2、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创模专题片曝光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整改。针对存在较大差距的8项指标,进行逐项分析,

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照指标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今年10月以前基本达到“创模”各项指标的考核要求。

(五)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工作

1、生态区建设责任分解到位。我局根据《椒江区各镇(街道、农场)2024年度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将责任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街道,并于6月6日召开了生态区建设暨节能降耗工作会议,区长陈祥荣与各街道(镇、农场)签订了生态区建设目标责任书。

2、加快生态示范点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大陈镇省级生态乡镇和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组织人员赴大陈镇实地察看,对岛上生活垃圾处理、污水设施建设等工作制订了计划。选取了三甲村、虎啸坦村、上北山村、前进村、后村等条件较好的村庄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目前正在准备资料拟在8月份申报市级生态示范村。根据《台州市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制定了《2024-2024年度椒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计划》,计划到2024年底,完成至少4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3、加快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验收工作。基本完成了2024年建成的19个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项目的验收工作,筛选出2024年拟建的20个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上报市环保局。

4、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宣教工作。“六〃五”世界环境期间,我局结合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限塑”条例,分别在景元社区和凤凰广场开展了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向市民赠送环保购物袋,倡导市民减少使用塑料袋;向市民发放水污染防治法小册子,普及水污染防治知识。联合区妇联开展了“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知识竞赛”,让市民在参与知识竞赛的同时学习节能减排知识;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市环保局联合举办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

(六)如期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成立了以褚义军副区长为组长的椒江区源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椒江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扩大

关于限塑令调查报告

一、研究课题

关于“限塑令“的调查报告

二、调查项目:

从2024年6月1日开始,国务院颁布的“限塑令正式开始”生效。对市场上,“限塑令”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

三、课题背景简要说明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从2024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24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四.调查对象

雉城镇范围内各大超市售货员、菜市场小贩及周围居民点部分居民。

五.研究目的

国家实行“限塑令”,其目的是为了限制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

我们想通过这次调查知道群众关于“限塑令“的看法。

六、调查时间:2024-8-25日8:00~~15:00

七、调查人员:湖州十二中七年级(11)班 宋周 长兴二小六年级赵周若凡

八、调查方式:口头询问及查找资料等方式

九、综合信息反馈

(一)、超市和商店

我先来到了华润超市,问过几个营业员,关于限塑令的事,大家都说早实行了,现在顾客要塑料袋得自己掏钱买,小袋0.1元一只,中袋0.2元,大袋要0.3元一只呢!每天用塑料袋的人还是有不少,听了这话我心里有点失落。 当被问及是否知道限塑令时,绝大部分表示知道,只有极个别表示不清楚。有大约80%支持这一政策并认为此举对环境保护十分有利;不支持者认为此政策可行性不大,不好执行。理由主要是此举会对消费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要想从根本上

断绝塑料袋的生产,难度挺大,因为大大小小的加工点在中国数也数不清;其次是给商家和顾客带来很多不便。

各商店对是否收费问题持保留态度,主要是看物价局的规定。除少数商店不清楚此政策外,大部分都在积极联系生产符合规定的塑料袋厂家。

部分商店还建议消费者使用环保购物袋(布袋)或竹篮类购物并愿意与消费者共同承担购买此种购物用品的费用;同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小宗物品时尽量不要再索要塑料袋。

下面是调查情况一览表:

(二)塑料袋批发市场

我们在龙潭湾批发市场看到,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一些专门批发塑料袋的商贩也开始“转变思路”,原先放在摊前的各种颜色的超薄塑料袋已经踪影全无,取而代之的是可降解的厚塑料袋。

在两处摊位前我们看到,其中一家虽然还有一些各色的超薄塑料袋,但比以前已经少了很多。“虽然现在我们还没听到消息到底让不让卖,但已经不敢多进货了。”这名摊主介绍说,虽然以前批发塑料袋给自己带来的收入还不错,但现在国家有规定了,所以,自己也只能改变思路,不会“顶风作案”。

和这个还存有少量超薄塑料袋的批发商比起来,另外一家专门批发环保购物袋的商家似乎“禁塑”得更为彻底。“价钱确实是比以前贵了,但这种明显比以前那些厚不少,用着也结实啊。”对于一些想要批发塑料袋的人,女摊主忙着解释。在她看来,自己这也是变相地宣传环保,让大家更接受环保塑料袋。

(三)农贸市场

批发的忙着“转变思路”,使用的等着“静观其变”。和塑料袋批发商对于“禁塑”的重视比起来,我们在各农贸市场所看到的情况,却是大相径庭,而对于已经实施“禁塑令”的说法,小贩们也并没放在心上。显然,农贸市场成了“禁塑”的盲区。

下午,我们在中心场里看到,由于正是买菜高峰段,小商贩们都是忙个不停,而就挂在摊位前的塑料袋也被他们一个个免费送给顾客装东西用。“在调查过程中,一队员问一名摊贩:“今天不是不让送免费塑料袋了吗?”该摊贩回答:“我这是方便老百姓啊,不给塑料袋他怎么买菜呢?” 采访菜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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