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制定小城镇建设规划,促进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小城镇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牵涉部门多,覆盖领域广,因此必须有一个好的规划,这是搞好小城镇建设基础和前提。中央11号文件指出:各级政府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要求,抓紧编制小城镇发展规划,并将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就要求我们,编制小城镇发展规划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与本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衔接,与经济社会环境相协调,依据当地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小城镇建设功能定位,不搞一律模式。规划目标要积极稳妥,切忌盲目性。从我省来看,全省小城镇建设要分开层次,中心城市周边卫星城、重点建制镇和一般乡镇,都要有体现不同功能和作用的具体规划。要首先搞好试点镇的建设规划,大县应规划5—6个,中小县3—4个,作为试点,率先建设,带动全局。试点镇建设和百强镇建设要协调统一起来,规划要充分体现超前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注意发挥区位和经济优势,具体要规划到人口规模、产业定位、城镇功能、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这项工作要由体改办、建设厅组织力量,一个县一个县帮助去搞。凡是纳入省里规划的重点镇,都要有专家帮助规划设计,规划一经制定完成,必须固定下来。做到换班子不换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扎扎实实地把小城镇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二、不断深化各项改革,为小城镇建设注入动力。改革是小城镇建设的动力源泉和活力所在。深化改革要从解决小城镇建设的现实问题出发,着力于体制创新。一是要建立起新的小城镇管理体制。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条块关系。驻镇机构能下放的要放给镇管理,不能下放的要实行镇协管,要不断强化政府的协调服务功能。二是改革财政体制,调动小城镇生财聚财和当家理财的积极性,赋予小城镇培育财源的能力,支持政府功能的完善。三是改革镇政府机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精减机构、压缩冗员。四是合理调整布局,有选择地撤乡扩镇。有的乡镇只有几千口人,有的乡镇一地两府,布局不合理,阻碍了经济发展。对于这样的乡镇,要有计划地撤并重组,扩大强镇的经济总量、人口总量,促其加快发展。五是加快户籍制度和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创新。要按照中央11号文件要求,吸引更多的农民进镇务工经商,探索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促进规模经营。总之,要想方设法,通过各项改革措施,调动方方面面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促进小城镇建设的更大发展。
三、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把小城镇建设与产业定位结合起来。小城镇建设要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必须选准产业定位和市场定位,培育特色经济,开发特色产品,形成主导产业。通过特色产业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强化小城镇建设的产业支撑力度。我省在农副产品加工、长白山资源开发、绿色食品等方
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小城镇建设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当地优势,靠特色经济突破,形成具有*特色的小城镇发展模式。要突出小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统一,产业定位和市场需求统一,城镇功能与区位优势的统一,绝不能简单地把小城镇建设看作盖几栋楼、修几条路。要注意做好产业发展这篇大/article/dangtuan/" target="_blank">思想,拓宽思路,用市场机制活化民间和社会资金,用群众手中的钱去建设发展小成镇。一是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土地管理、税收征管、信息咨询、审批服务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使个体私营经济在小城镇中能有一个更快的发展,成为小城镇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外商内商一起招,多种方式一起上。要通过展销会、洽谈会、发布会、网上招商等多种渠道招商引资;要积极组织引导企业集团和外商到重点镇对接项目;要利用国家鼓励东西部合作的有关政策,抓住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契机,组织小城镇与沿海经济发达镇结成对子,采取引资建厂、聘请能人、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交流活动。同时,要注意完善各项政策法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鼓励小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环境不宽松是制约小城镇发展的关键原因。这就要求必须从体制、政策、宏观环境等方面为小城镇建设创造条件,保证其快速发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省“十强镇”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政策》,今年省政府又下发了《全省小城镇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最近,根据中央11号文件,又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即将以政府文件正式下发。各市、县也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促进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性文件。